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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不变革,音乐课上不好

来源:音乐周报   编辑:张 燚   2015-12-17 11:53:00   作者:张 燚

  我认同“学生喜欢音乐但不喜欢音乐课”是普遍现象,也为陈烨《中学音乐课,应该怎么上》(《音乐周报》12月2日)表现出的责任心点赞。但我觉得,造成这一现象其实还另有原因,比如音乐教师在求学期间专攻音乐技术,并没有怎么学习“音乐课怎么上”;比如音乐课堂都是单一的大班制,难以实施“音乐课好好上”;比如现有绝大多数音乐教室还是“秧田式教室”,这样的教室存在本身就在说明“音乐课无需好好上”。

  人们通常认为教师很重要,某些学科的教学设备也重要,教学场所则被忽视。所以,在这里有必要专门讨论教室。教室虽然只是一个场所,却不仅是一种物理空间,而是教育实施的载体,反映了教育观念,制约着教育行为。

  我们熟知的是“秧田式教室”。在一个矩形空间里,前面是黑板、投影幕和讲台,讲台还要高出地面几十公分。后面是横平竖直的课桌与课椅,桌椅之间排列紧密,学生坐下后,基本无法活动。这样的教室极为“有效”,可以存放最多数量的学生。

  “秧田式教室”在边沁和福柯的研究中被称为“监狱”。在这个逼仄和上下分明的空间中,学生只能看到讲台上教师的脸(如果不左顾右盼的话),暗示出沉默和“听话”的必要性。遗憾的是,音乐课和其他课程一样,大多都于“秧田式教室”中进行,音乐课大抵只能是听歌、听音乐、齐唱,陈烨所倡导的“主体意识”恐怕无从出现。在这里距离感、等级感如此强烈,教师是主宰,学生成为被动的受众,互动都难以形成,更甭说“主体”。即便是有互动其形式也很单一和浅薄,主要是通过语言——学生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

  现在有些学校建起了专门的“音乐教室”,不过这些音乐教室的重心一般放在了乐器、音响设备方面,教室结构的改变并不明显。我们想象一下,一个班级五、六十甚至上百个学生,在秧田式的教室中,音乐课程能够怎么上?所谓“音乐思维”,恐怕也无从培养。

  音乐首先是一种感性存在,而不是用语言文字乐谱来描述的“知识”。这种感性存在需要学生聆听,更需要学生实践。即便是聆听,也不是陷在座位里安静聆听。著名少儿音乐教育家达尔克罗兹认为,“音乐是动的艺术”,孩子在“听”的同时要按照音乐的节奏、韵律以及歌词提示来自由走动并做出动作和表情。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则把音乐创作、演奏、歌唱、语言、表演等结合在一起形成高效的素质课堂,这样的高效课堂同样无法在“秧田式教室”中开展。“秧田”体现的是客观主义、知识中心主义的教育观,信奉知识的客观性、精确性,适合机械工业时代的知识灌输,在应试教育领域或许“高效”,却绝不适合知识经济时代所需要的素质教育。

    音乐教室需要更多的形式。一般音乐教室都需要把课桌换成谱架,给学生更多的展示空间。在这里,根据教学需要,学生可以围成马蹄形或圆形,也可以摇摆身体甚至走动以体现音乐的韵律(“走”是少儿音乐教学法中的重要途径)。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建设专门的合唱教室,没条件要为一般音乐教室添加合唱台,分声部练习时学生在平地聚成几堆,合排时站上合唱台。舞蹈教室有自己的特点,并不适合与一般音乐课堂共用同样的教室。当然,如果条件实在有限,也可以退而求其次,为一般音乐教室装上把杆和镜子——至于舞蹈教室的专用地板胶就只好暂且不提。

    教育部2014年颁发了《关于推进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音乐课程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然而,音乐课不仅是教师、课程和器材,如果不去丰富教室的形态,实践的、灵活的、协商的、真正能提高乐感的音乐课程就不过是镜中月水中花。空间研究是我国教育研究的薄弱之处,所有学校都应该警醒,都应该思考教室的多元化。因为,“秧田式教室”必将使我们输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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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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