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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豆面灯碗习俗》之灯碗的制作
莱阳豆面灯碗习俗是当地农民一种特有的民俗活动,流传于辖区内的十几处镇街。其中,照旺庄镇、万第镇、沐浴店镇、谭格庄镇、团旺镇因活动规模具有广泛的普遍性和影响力,被公认为莱阳豆面灯碗习俗的代表。
面灯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做十二月灯,盏内放食油点燃,视灯盏灭后盏内余油多少以卜来年十二月的旱、涝情况。这在一二百年前,其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如清康熙年间(公元1661年)《莱阳县志》载“又做面盏十二照月序蒸之,以卜水旱。”可见在康熙年间莱阳就有面制灯碗了。
莱阳豆面灯碗习俗是从元宵节花灯、烟火的习俗演变而来,如今花灯烟火跳出了山沟,进入官方组织的专题活动现场,而豆面灯碗作为农民心灵的寄托,依然以它特有的纯朴自然,悄悄地在每家每户生存着。莱阳豆面灯碗是以黄豆磨成的面为主要原料,做灯前先用食油掺和豆面揉成面团,加油后的豆面很有筋力,所以灯碗能够做的十分精细,而点燃后能透出黄金色的光晕,也叫“金灯”。普通简单的灯碗不改变面的本色,但用于供奉祖宗家谱和喜庆用灯则多采用色面制成。色面是将蔬菜汁或颜色直接调和在豆面里反复揉和,直至成为面的本色。但所用色以大红、大绿、黄色为主,其它色彩则作为点缀,整个是一派大富大贵的调子,好像古埃及人在制作好了的雕像上的加色彩绘一样。
莱阳豆面灯碗具有深厚的历史价值和实用价值,是研究胶东历史、民俗、美学不可忽视的实物资料。灯碗习俗是农民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自发地在固定的时间,按照相同的程序,进行相同内容的习俗活动,捏制灯碗是农村妇女的一项重要艺术活动。无论是年轻的姑娘、媳妇,还是上了岁数的婆婆,在正月十五来临之时,都能依照传统习俗,活灵活现地捏制出各种灯碗的造型。在艺术创作时,整个过程全凭随意构想,边设计边制做,她们凭着经验和灵性随心所欲,任意取舍、添加,大胆创作,既保留了传统的写实风格,又能将现实以艺术的形式再现。
俗语说“礼从宜、事从俗”,民俗活动的需要直接促进了灯碗的发展,灯碗也被赋予不同的吉祥含义,如做成“莲花”和“鱼形”的灯碗,表示“连年有余”;“石榴、莲子”则祝愿人们生活美满,多子多孙;做十二属相灯可使人来年精力旺盛,安康平安;做十二月灯,可预知明年的收成等等。这些造型不同的灯碗与正月十五的习俗相互呼应,形成一道亮丽的民俗文化景观。
灯碗习俗的活动内容与人们所忧患的现实生活和情感认知紧紧相连,是农耕文化的典型代表,它不仅是农民的一种祭祀、祈福和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活动形式,而且是农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鲜明的特色,丰富的寓意和内涵,是其它民俗活动不能替代和涵盖的。
整理者 李春峰 尹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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