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撕毁消防封条 招远一公司负责人被拘留十日

2021-08-17 16:02:3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薄晓娜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薄晓娜 通讯员 刘晓龙 烟台报道

  7月28日,山东猫竉宠物有限责任公司因擅自使用被查封场所,公司负责人被招远市消防救援大队移送至辖区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7月22日,招远市消防救援大队检查中发现山东猫竉宠物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对此,招远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生产车间进行临时查封,并告知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后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解除查封。

  7月28日晚,招远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人员再次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车间内仍然进行生产加工作业,经调查发现,该公司负责人范某某指使工人擅自拆除封条违规进入被查封的车间进行生产加工作业,该行为属于擅自使用被查封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范某某法律意识淡漠,违法行为恶劣,对此,招远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将违法行为人范某某移送至辖区派出所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招远市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对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极抵抗消防监督执法、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采取严厉措施,切实维护消防执法的严肃性,坚决确保火灾隐患的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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