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法院诉前调解显成效 全心为民化纠纷

2021-07-08 08:01:1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楠楠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楠楠 烟台报道

  为进一步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体系,福山法院积极动员社会团体和组织参与,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优势,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调解工作,畅通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渠道,让群众解决纠纷有更多选择非诉讼的方式,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2021年6月3日至6月16日期间,杨某等10人与烟台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等纠纷诉至福山法院,诉讼请求主要是要求烟台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作服押金、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的生育津贴损失和养老金损失等,涉案金额高达552652.31元人民币。经过对案件初步分析,福山法院认为符合工会调解组织工作性质,主动将上述案件移交福山区总工会特邀调解组织,并对其诉前调解工作进行指导。

  6月28日,福山区总工会组织了杨某等10名员工与烟台某公司管理人的现场调解会,调解员在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各自提出的观点与理由基础上,归纳了原被告争议焦点,采取“角色换位调解法”、“类案一揽子调解法”和专案调解团队背靠背论证说服与沟通协调等方式,进一步化解原被告之间的分歧。

  9个案件(9名原告)同意与烟台某公司管理人进行调解解决,经济补偿金、生育津贴等共计377270.79元,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在诉前。

  下一步,福山法院将继续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健全和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解纷效率和解纷效果,办好每一件司法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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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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