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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宜公寓为诱饵 假房东诈骗房客万余元

来源:   编辑:   2009-06-24 16: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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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大众网6月24日讯 (通讯员 福基 孙浦 林山 见习记者 王保珠) 一初中无业游民王某以高价租用一套抢手的公寓为诱饵,在网上以较便宜的价格对外出租,诈骗房客的租金。目前,王某以被刑事拘留。
  
  “廉价公寓”钓房客
  
  24岁的临沂女孩李霞今年即将从驻烟某高校毕业,已在芝罘区找到一份工作,为了能在离校后有一个合适住处,她6月初便张罗着为自己租一套小公寓。
  
  6月5日上午,李霞登陆烟台一家本地网站,搜索到一条出租西大街某大厦8楼一间小公寓的信息。由于位置不错,李霞立即拨打联系人“王先生”所留的手机号码。电话接通后,一名男子介绍了公寓的面积、装修、家电家具等情况后,提出每月租金800元。李霞一听价格相对较低,当天下午就要看房,对方表示同意。下午3时许,李霞如约来到这间公寓外面,一名戴着眼镜、文质彬彬,像是知识分子的中年男子随后出现,他自称房东“王先生”,拿着钥匙打开公寓的门,李霞看房后非常满意,表示回去考虑一下,次日上午再电话沟通。
  
  6日一早,李霞担心公寓被别人捷足先登,就迫不及待地打通了“王先生”的电话,要求房租再便宜一些。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王先生开出了最“优惠”的条件:月租金最低可降至600元,但必须将一年的房租一次性交清。李霞当时想反正是要长住,当场表示同意,心里还暗自高兴租到了便宜的好房子。
  
  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李霞主动要求签租房合同,并查验王先生身份证,记下了他叫王利新,今年37岁,是黑龙江省人等信息,没发现异常后,双方随即签下合同。李霞从银行取出父母寄来的6000元交给“王利新”,拿到了公寓的钥匙。
  
  下午3点,李霞从高校的宿舍收拾了行李拉到了公寓,插进钥匙却怎么也打不开门。她怀疑自己被骗了,万般无奈向警方报案。
  
  假房东玩“空手道”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南大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得知该公寓的房主委托一家中介公司代为出租,公司将租房信息发布到烟台租房网上。6月3日,一名叫“王利新”的男子据网上信息找到中介公司,称来烟台出差要租用公寓6天。遭到拒绝后,他不断提高日租金价码,最后签了6天的合同,每天的租价高达120元,当时公司人员窃喜的同时还很纳闷:“这个人肯出这么多钱,为什么不直接去住宾馆?”更让他们意外的是,“王利新”仅租到6日中午就匆匆退还了钥匙,也没有为房租的事情打麻烦。
  
  显然,“王利新”是经过精心策划设计了这个骗局。办案民警立即对此人身份展开调查,却发现“王利新”并非一个真实的身份,骗子伪造了一个虚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线索中断后,民警根据李霞反映的诈骗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展开地毯式走访摸排,但此人像是人间蒸发一样,一直没有再出现。而李霞在被骗后,又心疼又怨恨,整日郁郁寡欢,得了一场大病。
  
  13日中午,李霞的病已痊愈,但心情仍是烦闷不已,她便一个人逛起了街。当逛至西大街时,李霞无意间碰到那个“王利新”,她顿时兴奋起来,一边作出漫不经心样子暗中跟踪,一边琢磨起对策。经反复权衡,李霞沉住气一边在其后30多米处死死盯住“王利新”,一边掏出手机悄声拨打110告知骗子的具体位置。
  
  南大街派出所接110指令后,迅速安排民警赶到现场,经李霞指认,很快在西大街东首锁定了“王立新”。民警迅速形成合围之势,就在“王立新”浑然不觉的情况下,当场将其抓获。  
  高明骗子的生财之道
  
  经查,“王利新”真名王某,黑龙江人,今年35岁,是一名无业游民。当天下午,当民警在审讯王某的过程中,王某拒不承认犯罪事实。然而,让他难堪的是,就在此时,他的手机被一个电话连续呼叫,电话接通后,原来是一名女孩要租一套公寓,并提出:“如果价格便宜到月租金600元,可以考虑一年一交房租。”经查,这套公寓根本不是王某的财产,而恰恰是他刚刚租的房子。
  
  谎言被戳穿,王某在事实和强大的政策攻势面前,很快低下了脑袋,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王某形象不错,虽然仅是初中文化水平的一个农民,也无正当工作,但一直自我感觉良好,把自己当成一个知识分子,不屑从事一些重体活儿,于是沦为一名无业游民。迫于生计,王某一直在琢磨一种体面的生财之道。今年6月初,当他在浏览烟台某网站时,看到有大量租房和求租信息,还有中介办理租房业务,觉得有机可趁,经过冥思苦想,他终于想出一套“绝佳”的“方案”——先在网上发现一套抢手公寓,以高价论天租下来,再在网上发布该公寓出租信息,以较低的价格吸引求租者前来联系,在看房后让求租者回去考虑一下,第二天求租者一般会要求再便宜一些,这时经过讨价还价最后表示可以低价出租,但必须一次性交清一年的房租。拿到一年房租后就人间蒸发,换个地方重复执行这套方案。
  
  这种骗术很容易使受害人上钩。除了李霞,25岁的安徽打工妹刘惠惠也落入“公寓陷阱”。刘惠惠在幸福某企业打工,原住单位宿舍,因为近期男友要来烟台打工,她便决定在烟台租房网上寻找一套合适的公寓居住。6月8日下午,刘惠惠搜索到幸福新世界花园有一套公寓以每月800元价格要对外出租,便与所留的电话取得联系,联系人正是骗子王某。看房非常满意,刘惠惠9日上午与王某联系,同样希望能降低价格。一切在王某预先设想的轨道上运行,在讨价还价后双方达成一致:每月租金600元,房租半年一交,另收押金500元。刘惠惠高高兴兴和“王立新”签了合同,交上4100元钱后,领取钥匙当天搬进了这个漂亮干净的公寓,每天购置物品等领男友的到来。然而,好日子仅仅过了三天。12日中午她被当头一棒打晕了:防盗门被打开,一名40多岁的女子进了家门,并自称是房东孙女士。孙女士说,“王立新”以每天100元的价格仅仅签合同租了6天,到12日就合同期满了,要求刘惠惠搬出去。刘惠惠这才知道上当受骗了,她欲哭无泪,但也只好自认倒霉。
  
  便宜的好事要慎重
  
  警方查明,王某在短短数日内,不费吹灰之力诈骗刘惠惠和李霞人民币达一万余元,期间他还以同种手段与两名房客签定了租房合同,因为这两位房客正在筹款,“租金”还没来得及收上来,就被警方抓获归案。
  
  目前,王某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此案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警方提醒:求租房源时一定不要被便宜冲昏头脑,碰到特别便宜的出租房应多留心,提高警惕,最重要的是在租房时查验房产证,并对房东和其身份证上的照片进行比对,发现没有问题才可以签合同交租金。
  
  此外,警方希望被“王利新”以同种手段诈骗而没有及时报案的受害人速到南大街派出所指认犯罪嫌疑人,以使这个骗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文中受害人为化名)

李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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