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岭歌飞”第三届少数民族歌曲创作作品征集公告

2019-06-15 14:54:00 来源: 中国音协网 作者: 张录勇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黔岭歌飞”第三届少数民族歌曲创作作品征集大赛将于2019年5月启动,现面向海内外专业作者和业余作者征稿。

  一、征集对象

  全国及海内外词、曲专业创作者(含歌手、音乐人)和业余爱好者。

  二、作品要求

  1.歌曲作品必须具有贵州世居少数民族民歌或民间音乐元素,兼具民族性、艺术性、时代性和流行性。歌词必须体现贵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产生活,尤其注重表现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我省民族地区取得的辉煌成就,讴歌新时代贵州各族人民奋力脱贫攻坚、共创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

  2.作品仅限于2014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未在全国、全省性征歌比赛中获奖的原创歌曲作品。

  3.歌曲风格不限、作者地域不限,倡导创新力、感染力、传播力强的音乐表达。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截稿日期以接收地邮戳或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四、投递要求

  1.词曲作者不得重复报送(以先报送者为准),每位词、曲作者限报2首作品。

  2.报送时需提交歌曲词曲谱、歌曲录音小样、《征集报名登记表》、《授权书》。

  3.歌曲作品可通过邮寄(限邮政挂号信或EMS特快专递)、面交和发送电子邮件等三种方式投递。

  邮寄或面交资料清单:

  ①作品词曲谱(简谱)一式8份,其中1份写明词曲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另外7份隐去词曲作者信息,A4纸打印,谱写清晰;

  ②词(曲)作者亲笔签名的《征集报名登记表》和《授权书》一式2份(授权书须附词曲作者身份证复印件)

  ③数据光碟,内含上述资料电子文档及作品录音小样(限mp3、wav格式)

  发送电子邮件资料清单:

  ①作品词曲谱(简谱)电子文档2个,其中1个注明词曲作者信息,另外1个隐去作者信息,格式限jpg或pdf格式,图像清晰。

  ②词(曲)作者亲笔签名的《征集报名登记表》和《授权书》扫描件,格式限jpg或pdf格式,图像清晰。

  ③歌曲录音小样(限mp3、wav格式)

  邮寄、面交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819室省民宗委文宣处

  电子邮箱:qlgfds@126.com

  联 系 人:陈奕莘

  联系电话:0851-86833033

  五、作品的评选

  组织省内外有影响的词作家、作曲家、音乐理论家、音乐评论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1.初评:评委会在参赛作品中遴选出首轮入围作品。

  2.复评:评委会在首轮入围作品中评选出最终入围作品。

  3.终评:评委会从最终入围的作品中评定等级奖项。

  对评选出的获奖作品,须报经征集大赛组委会研究决定后,在省民宗委、省文旅厅、省文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方为获奖作品。

  六、奖项设置

  评选出特等奖作品1首,奖励5万元;一等奖作品1首,奖励3万元,并颁发证书;二等奖作品2首,每首奖励2万元,并颁发证书;三等奖作品3首,每首奖励1万元,并颁发证书;优秀奖作品6首,每首奖励5000元,并颁发证书。以上奖项可空缺。

  获奖奖金由创作者按照行业惯例自行分配;奖金为税前,获奖者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纳税。

  七、相关说明

  1.所有投稿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2.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作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3.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励资金后,主办单位无条件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作者享有独立署名权。

  4.所有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作者自愿认同上述条款。

  5.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6.更多详情请登陆网站查询: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http://mzw.guizhou.gov.cn/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http://whhly.guizhou.gov.cn/

  贵州省音乐家协会:

  http://www.gzsmusic.com/

                                           2019年5月5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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