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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金钟奖是由中共中央批准设立的、全国唯一常设的音乐综合性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每两年举办一届(逢单年举办)。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将在2019年举办,为了确保本届金钟奖各项赛事活动高规格、高质量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将举办表演奖(小提琴、声乐【美声、民族】、二胡)比赛。
二、报送单位
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表演奖的各项赛事报送单位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音协。煤矿文联音协、中石油音协、中石化音协、公安部音协、中国金融音协;
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3.十一大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
4.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5.中直各文艺院团;
6.除上述报送单位之外,各赛项标明的报送单位。
报送名额见附表 1。
三、报送方式及评选办法
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器乐(小提琴、二胡)比赛,采取各报送单位录像报送方式,声乐(美声、民族)比赛采取各报送单位选送(现场选拔赛)和金钟奖组委会现场选拔两种方式进行。选拔赛统一名称为“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 (承办地)选拔赛”。
各报送单位可选择在异地的原籍选手,代表报送单位参赛。同时,各赛项承办地的主办单位,可选拔推荐1名选手直接进入相应赛项复赛,并加报1个选手名额参加全国差额选拔。表演奖各赛项具体报送方式和比赛办法按相关《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见附件)的要求进行。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选手直接报送中国音协表演艺术委员会。
请各报送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及各赛项的《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转发并传达到相关单位和参赛选手,共同做好本届金钟奖的发动和选拔报送工作。
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国音乐家协会网www.chnmusic.org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各赛项评选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金钟奖组委会)
中国音乐家协会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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