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鲁民
曲目要求:
独奏组:
可选乐器:马林巴、颤音琴、定音鼓、小军鼓、架子鼓
自选曲目
A组:曲目总时长不能超过8分钟
B组:曲目总时长不能超过10分钟
C组:曲目总时长不能超过12分钟
D组:曲目总时长不能超过15分钟
E组:曲目总时长不能超过20分钟
F组:曲目总时长不能超过25分钟
室内乐组:
选手自选曲目,曲目总时长不能超过20分钟。室内乐组中除了打击乐,还可包含弦乐、木管乐、铜管乐和钢琴。
比赛规则:
1. 请仔细阅读并完成报名表的填写;报名表务必完整精确;
2. 信息不全或者信息失真的报名表组委会不予接受;
3. 报名表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本次比赛全部的规章制度;
4. 超过规定年龄的参赛选手组委会不予受理;
5. 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6. 报名截止后,所有的参赛曲目均不允许更改;
7. 组委会负责挑选评委成员;
8. 评委的决定是最终的,不接受任何异议;
9. 每一位评委的打分将相加,选手的最后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其余得分的平均分;如果两位评委同时打出了最高分/最低分,则只需去掉一次分数即可;
10. 每一轮比赛结束后,将公布选手得分;
11. 评委中不会出现选手的亲戚(四代以内血亲)或两年之内对某位选手授课的私教老师;
12. 评委中有目前正在教书、或两年内曾在公立学校担任某位选手的老师的话,将不允许参与该选手的评审,也不允许进行打分;关于此理由的弃权行为将即刻被记录在比赛纪要中;
13. 当召开第一次评委会议的时候,所有的评委将写一份关于自己和所有选手关系的书面声明;
14. 选手的曲目表演顺序将由组委会指定,并于比赛前通知每位选手;
15. 比赛时,选手需向组委会提供演奏的原始乐谱;
16. 比赛结束后,评委将返还所有乐谱;
17. 总冠军为比赛的最高分得主,一般来说,总分不能低于98%;
18. 一等奖将颁发给至少95%及以上的选手;二等奖将颁发给至少90%及以上的选手;三等奖将颁发给至少80%及以上的选手;
19. 上述获胜者将被授予标有其得分的证书;
20. 所有得分低于80%的选手将被授予参赛证书;
21. 未能晋级半决赛的选手也将获得参赛证书;
22. 参赛证书将于该轮比赛结束后颁发;
23. 获胜者将在颁奖典礼和决赛音乐会时收到所得奖项,时间是2020年5月5日下午18:00;
24. 组委会和评委将出席颁奖典礼和获胜者音乐会;
25. 获胜者必须参加颁奖典礼获胜者音乐会,否则将失去获奖资格;
26. 所有选手需接受以下条款:所有表演将通过电台、广播或电视进行直播或录制,组委会无需向选手支付任何费用;
27. 组委会对于音乐节期间所有表演的广播权具有唯一使用权,即组委会有权任意使用演出材料;
28. 组委会有权录制全部的比赛,且组委会有权使用该视频制作CD、录像带或多媒体材料出售、租赁、展览或分销;
29. 若选手中无人可达到获奖条件,评委有权选择不颁发上述奖项;
30. 组委会有权取消比赛,或取消某一组别;
31. 比赛期间,若选手发生人身损失,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32. 为促进比赛更好的举行,组委会有权在比赛前期对现有的规则进行修正和变更;
33. 比赛的原版规则为意大利语,若发生争议,以意大利语版规则为准。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