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多措并举 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

2021-09-27 18:51: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臧旭杰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臧旭杰 通讯员 杜金勇 烟台报道

  为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降低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数量,提升居民居住满意度,今年以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相继出台多项规定,调度各责任主体的积极主动性,切实增强质量主体意识,健全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体系,确保住宅工程建设质量。

  近年来,住宅工程质量投诉不断增多,问题也日益多元化,从主要的渗漏、裂缝延伸到使用功能和居住舒适性,问题处理起来更加棘手。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问题,加强施工源头管控,增加建设过程中的信息透明度,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区所有未竣工验收的住宅工程,均实行住宅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进度节点,通过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逐步公示质量信息,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和责任主体信息、施工质量分部验收资料、分户验收资料、竣工验收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等,通过信息公示,业主可以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和动态,也让社会监督工程建设成为常态。

  为进一步增强监理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还出台了《关于实施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强化工程监理职责,落实监理工程质量主体责任。监理报告制度分为监理月报、监理专报、监理急报。每月25日前,监理单位要将本月工程质量验收及有关工程质量控制情况报送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存在违规行为且制止无效的,可以报送监理专报,对情况特别紧急的,可以采用电话的方式进行监理急报。通过监理报告制度的实行,有效避免了违规施工行为,确保了工程质量。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每月抽查总数10%的住宅工地,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和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出台的文件落地见效。

初审编辑:周仙萌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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