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福山:遗产管理人制度 让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更便利

2023-01-09 09:49: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楠楠

  遗产管理人制度 让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更便利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孙俊营 肖美秀 烟台报道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提升群众办理不动产继承业务的便利度,在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政策支持与业务指导下,烟台市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简化不动产登记流程,为办事群众节省时间,减少诉讼隐患,让群众“少跑腿”。

  “原本以为办理继承业务很麻烦,要来回跑好几趟,现在这个制度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真是太方便了,不仅为我们节省了时间成本,还为我们解决了难题。”据了解,村民刘先生于2010年5月份去世,其配偶于去年5月份去世。第一法定继承人是他们的儿子和女儿。近日,儿子刘先生和他妹妹共同到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想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业务,不知道需要走哪些程序?继承室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主动告知其办理流程及非公证继承新引入的遗产管理人制度相关政策,在工作人员的指导帮助下,双方协商决定,由刘先生作为遗产管理人并继承房产,妹妹自愿放弃继承。根据遗产管理人制度规定,在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时,由遗产管理人、全体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遗产管理人资格确认及材料核验,材料核验后,即可受理。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须到场,无须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因此法定继承人已全部到场。随后,继承室工作人员核验了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指导刘先生现场签署遗产管理人声明、继承分配方案、询问笔录等相关材料后,工作人员对其所填写的材料进行核验,整个查验及办理流程录像并拍照留存。同时在福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告期为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立即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遗产管理人的引入,是烟台市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便民创新举措,有效解决当前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业务“遗产范围难界定、资料难核验”等难点。下一步,烟台市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始终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减少群众办事成本,方便群众办事,优化非公证继承登记流程,推进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便利化。

初审编辑:王瑜

责任编辑:张其天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