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24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四:虚假宣传不可有 擦亮眼睛不上当

2025-03-12 11:15:0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屈晨晨

  大众网记者 屈晨晨 通讯员 刘晓霞 烟台报道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筑满意消费”,从即日起,烟台市消费者协会推出2024年系列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诉求人通过某电商平台购买了烟台某药房的阿昔洛韦乳膏,宣传页面写有“病友推荐、当天看效果”的广告语,诉求人认为该广告为虚假宣传,要求查处。

  【处理过程及结果】

  牟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对涉事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告知其投诉内容并出具了诉求人提供的3张证据照片。药房经理认可投诉内容,承认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对于药房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牟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停止并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流程,对该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应予以处罚。在查实具体违法事实并取证后,责令其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初审编辑:蔡云飞

责任编辑:李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