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蔡云飞
责任编辑:李波
大众网记者 屈晨晨 通讯员 刘晓霞 烟台报道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筑满意消费”,从即日起,烟台市消费者协会推出2024年系列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7月份,诉求人在某家具店花费4200元购买了床品和床头柜,商家导购告知床是实木板做的,诉求人认为是密度板,投诉商家虚假宣传。
【处理过程及结果】
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通过电话联系得知诉求人在购买商品时,该店导购告知床是实木板做的,但诉求人认为是密度板,遂投诉商家虚假宣传。随后工作人员联系商家了解情况,商家告知该导购对商品了解不深,告知诉求人是实木板,实际为实木多层板,并非密度板,因此商家对虚假宣传不认可。工作人员告知虽然床不是密度板做的,但该导购的描述让诉求人产生了误解,导致诉求人对产品不认可。经过协调,商家提出给予诉求人500元作为补偿,但诉求人要求补偿1500元;后经工作人员与双方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商家补偿诉求人800元。经调查,诉求人投诉商家虚假宣传一事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诉求人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的规定,工作人员积极与商家进行沟通,多次协调双方诉求,最终达到了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在现代商场中,导购员成为消费者购物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负责引导顾客购物,为顾客提供更多的商品信息以及咨询和建议,在提升销售额的同时也使消费者购物体验变得更加顺畅和便捷。但是,有的导购员一味为了追求销售额,故意做出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或诱导的行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消费者需要增加有关的知识和理解,同时,导购员需要保持诚信和专业精神,以便让消费者充分享受购物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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