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发用水计划!城市非居民计划用水单位需关注用水量

2024-10-17 08:21: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崔荔媛

  大众网记者 崔荔媛 通讯员 孙晶淼 烟台报道

  近日,记者从烟台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依据《烟台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实施意见》和《烟台市区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年初,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对市级公共供水管网区域内年用水量1万吨及以上的城市非居民用水单位进行了2024年度用水计划核定和调整,并向所有城市非居民计划用水单位下发了用水计划,要求认真遵照执行。其他各区市也分别下达了辖区内的非居民用水年度计划。

  根据下发的2024年度用水计划通知文件,各计划单位须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报送上一季度三个月的《城市非居民节约用水情况月报表》。如因生产经营发生较大变化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用水计划的,可于本年度10月底前填写《用水计划调整表》和《月用水量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市城管局。

  根据现行烟台市城市非居民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城市非居民计划用水单位如年度用水量超过年度用水计划,除按计量的水量缴纳非居民用水对应类别的水费(即正常缴纳水费)外,对超计划部分还需缴纳额外的超计划累进加价费用。

  城市非居民计划各用水单位需密切关注本单位今年以来的用水量,与年度用水计划做好对比;如确需调整年度用水计划,应尽早提报调整申请。

初审编辑:于飞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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