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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崔荔媛 通讯员 邢耀 烟台报道
10月15日,记者获悉,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查处烟台市首例通过网络平台揽客售票、组织运输,违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件,并对涉事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近日,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接到多起关于“某某校园巴士”等微信小程序的投诉,有学生反映通过平台购买车票后无法获得相应乘车服务。面对学生的投诉,烟台支队高度重视,组织成立工作专班,梳理线索,全链条开展专项调查。经综合研判,肥城市的某票务代理中心具有重大违法嫌疑,烟台支队执法人员立即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票务代理服务等,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公司法人付某使用“某某校园巴士”微信小程序平台,通过在抖音、校园网、微信群、QQ群等渠道大肆发布揽客广告,运营售票范围涵盖烟台各高校至泰安、莱芜、菏泽、济宁、济南、临沂、枣庄、潍坊、东营、德州、淄博、聊城、青岛、日照、滨州以及各县城等几十条线路,初步统计发送旅客约500名。其所实施的揽客集散、客源组织、收售车票、发车中转等客运经营行为,由于缺乏相应监管,产生诸多服务纠纷,旅客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10月12日,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责令肥城市某票务代理中心法人付某关闭“某某校园巴士”微信小程序,停止违法客运经营,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这起案件涉事企业在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以新媒体、网络平台为依托,跨区域进行非法运输,且相对于道路客运领域传统违法案件隐秘性强、涉及地区多。涉事企业由于缺乏相应监管,车辆技术性能、驾驶员健康状况、交通安全意识以及服务质量都难以得到保障,从而引起部分学生投诉。
下一步,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将针对此类新业态违法行为,强化属地职能部门及跨区域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信息互补优势,提升执法效能,加大道路客运市场整治力度,严格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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