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藤摸瓜千里追踪 招远交警破肇事逃逸案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12-03 17:08: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至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费三元
大众网烟台12月3日讯(通讯员 张国忠 温桂兵 姜涛 见习记者 林有权) 11月24日,招远市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摩托车倒在路边,肇事车辆逃逸。招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出警,精确判断,终于将案件成功破获,维护了受害人的权益和法律的尊严。
当日17时19分,招远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招远市浩阳机械厂西有一人受伤躺在路上。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伤者已被120送至市人民医院,现场有一辆头西尾东的摩托车倒在路上。经勘查:摩托车前导流罩上有碰撞痕迹,附有红色漆末,前档泥瓦、前大灯破碎,现场除了摩托车的碎片外无其它东西。此时,经医生检查,伤者颅脑严重损伤,昏迷不醒。这显然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办案民警根据摩托车损坏的部位、形态及高度分析,肇事车应为一辆大型货车,行驶方向由东向西,便立即组织民警沿车辆逃逸方向冒雨上路设卡堵截嫌疑车辆。同时立即将案件简要情况向大队领导进行汇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预案,成立“11.24”追逃小组,召开案情分析会,,在听取了现场勘查民警案情介绍和堵截情况介绍后,组织大队民警对追逃进行分工:一组民警到现场重新复核现场,争取发现更多的痕迹物证;第二组民警积极走访周边群众,寻找目击证人;第三组民警调取事发路段卡口的监控录像,调取过往车辆情况。
因案发时天已黑且下大雨,经现场复核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调取监控录像的民警发现,因案发地点在文三线上且正是下班的高峰,通过卡口的车辆有几百辆,因雨下的很大且天已黑,一大部分通过卡口的车辆看不出号牌和车型。民警们没有灰心放弃,记下了所有通过卡口的能看清号牌的车辆,并上网调取了车辆所有人的信息。民警逐一挂电话联系,询问他们路过事故地点时是否发现有交通事故发生。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联系一出租车时,司机称他路过现场时发现一起事故:一摩托车撞在一辆停着的半挂车后尾上,当时摩托车驾驶员还骑在摩托车上两手扶着半挂车。出租车司机以为已报了警没有停车走了,因为天黑下雨没有注意车型和号牌。对这以前以后的车辆驾驶员询问,驾驶员称路上没有看到有停着的半挂车,根据出租车司机的描述,民警确定,出租车看到的时候事故应该是刚发生不长的时间,根据出租车通过卡口的时间确定了事故时间,根据事故地点到卡口的距离,民警把查过的车辆情况重新进行了梳理,确定了这个时段内通过卡口的半挂车的车辆情况,决定把这几辆车作为嫌疑车进行排查。
11月25日现场调查走访的民警也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他们在调查附近一企业时,负责人告诉事故发生的时间给他们送钢材的滨州的半挂车告诉他们说马上到厂子了,不知为什么没有来,把钢材拉到莱州了,第二天让另一辆车送来了,民警根据这一情况立即和划定的几辆嫌疑车对比,鲁MC1053重型半挂车浮出了水面,鲁MC1053半挂车有重大作案嫌疑。
大队立即安排民警当天赶赴滨州博兴县,在博兴县交警大队的协助下,民警找到了嫌疑车主刘某的妻子,其称该车由其丈夫驾驶到南方出差了,要28号才能回来,民警给其做工作,让其丈夫回来后马上与民警联系。28日傍晚,民警主动联系对方,对方关机,联系不上,到其家里,家里没有人,该车嫌疑进一步升级。民警找到大货车挂靠单位,对负责人做工作,开始称刘某只是挂靠在单位,平时并不熟悉,民警没有灰心,连续两日到挂靠单位进行政策攻心,对其讲明利害关系。29日下午,挂靠单位负责人同意联系刘某做工作。
11月30日,肇事驾驶员刘某找到民警投案自首,对肇事事实供认不讳。当日,大队将肇事驾驶车辆及驾驶员刘某带回招远。肇事驾驶员刘某已被刑事拘留。
林飞雁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