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171项行政审批
来源:中国广播网 编辑: 2012-10-12 1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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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国务院公布了《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包括取消商品粮基地水利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审批,高等学校设立、撤销、调整研究生院审批等171项行政审批项目;还调整了143项行政审批项目。
记者分析发现,这次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集中在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三个领域。其中力度比较大的是18项外商投资领域审批项目的下放。
更引人注目的是,这次《决定》提出,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
此次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到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有19项。其中原来需要由证监会审批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核准被取消;这对当前低迷的中国股市来说算是一大利好。
此外,“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也得到下放,决定明确,行政审批实施机关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分析人士认为,下放审批权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审批难度,有利于增加项目上市量。对此,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上海负责人苏雪晶分析:
苏雪晶:我们觉得这次下放对整体成交量的影响是比较微小的。主要是因为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对预售一些条件的要求比较明确,所以管理权的下放只是简化了审批环节,实际影响是非常有限的。
总的来说,此次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集中在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三个领域。其中力度比较大的是18项外商投资领域审批项目的下放。
在投资领域上,特别对涉及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民间投资等方面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在社会事业项目上,教育部取消了“高等学校设立、撤销、调整研究生院审批”、“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新闻出版总署取消了“期刊出版增刊审批”,广电总局取消了“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认定”。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在目前中国社会高等教育大发展大繁荣背景下,研究生院设立的可能与否、必要与否,它的资质够不够,高校自己最有发言权。因为没有基本学科的支撑、没有基础生源,你就是让他去办他也不会办。可是如果我们集中到教育部,它很可能就是一个司下边的一个处理机构里的几个人在搞审批,这几个人怎么可能有时间有精力把全国各高校的情况都弄的清楚?
从2001年到现在,十多年的时间里,国务院部门已先后六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近七成。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国务院部门层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获得成功的同时,全国31个省(区、市)级政府部门近年来也取消和调整了3.7万余项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近七成。简化了审批程序,减少审批收费,方便了群众办事,群众和企业的负担真真切切的减轻了。
2001年以来,国务院部门已先后六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它所起的带动效应就是:全国省区市级近七成的行政审批项目也相应的做出取消或调整。最终获益的是企业和个人。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杨禹认为,这体现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思路。
杨禹:从第一批到第六批在不断深入,开始是先把最容易取消的、也是共识最多的一些需要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掉,这次第六批的项目应该说是最后的若干难点之一,很多审批项目对照第一批、第二批更加具体了。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行政审批设定管理不严、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辛鸣认为,要想取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最终成功还需要政府下大决心、下大气力。
辛鸣:科学的审批加上有效的监管是政府必须要承担的职责,我们要真正下大决心意识到我们取消行政审批是建设法制政府的开始,要勇于放弃我们过去在行政审批中已经习惯了的行政运转模式和一些不应该有的利益,要主动的放弃。
杨禹也认为,第六批调整取消的决定尽管已经公布,但并不意味着我们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就此完成。行政审批制度如何能在今后市场经济发展中保持合理的审批节奏、力度和职权范围,同时又适应市场状况变化仍面临挑战。
杨禹:按照这次决定再次重申的: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机制能够调节的,政府都要退出。按照这个原则,我想未来我们可能还会看到类似这样的努力还会长时间持续下去。
记者分析发现,这次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集中在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三个领域。其中力度比较大的是18项外商投资领域审批项目的下放。
更引人注目的是,这次《决定》提出,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
此次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到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有19项。其中原来需要由证监会审批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核准被取消;这对当前低迷的中国股市来说算是一大利好。
此外,“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也得到下放,决定明确,行政审批实施机关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分析人士认为,下放审批权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审批难度,有利于增加项目上市量。对此,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上海负责人苏雪晶分析:
苏雪晶:我们觉得这次下放对整体成交量的影响是比较微小的。主要是因为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对预售一些条件的要求比较明确,所以管理权的下放只是简化了审批环节,实际影响是非常有限的。
总的来说,此次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集中在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三个领域。其中力度比较大的是18项外商投资领域审批项目的下放。
在投资领域上,特别对涉及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民间投资等方面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在社会事业项目上,教育部取消了“高等学校设立、撤销、调整研究生院审批”、“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新闻出版总署取消了“期刊出版增刊审批”,广电总局取消了“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认定”。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在目前中国社会高等教育大发展大繁荣背景下,研究生院设立的可能与否、必要与否,它的资质够不够,高校自己最有发言权。因为没有基本学科的支撑、没有基础生源,你就是让他去办他也不会办。可是如果我们集中到教育部,它很可能就是一个司下边的一个处理机构里的几个人在搞审批,这几个人怎么可能有时间有精力把全国各高校的情况都弄的清楚?
从2001年到现在,十多年的时间里,国务院部门已先后六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近七成。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国务院部门层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获得成功的同时,全国31个省(区、市)级政府部门近年来也取消和调整了3.7万余项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近七成。简化了审批程序,减少审批收费,方便了群众办事,群众和企业的负担真真切切的减轻了。
2001年以来,国务院部门已先后六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它所起的带动效应就是:全国省区市级近七成的行政审批项目也相应的做出取消或调整。最终获益的是企业和个人。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杨禹认为,这体现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思路。
杨禹:从第一批到第六批在不断深入,开始是先把最容易取消的、也是共识最多的一些需要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掉,这次第六批的项目应该说是最后的若干难点之一,很多审批项目对照第一批、第二批更加具体了。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行政审批设定管理不严、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辛鸣认为,要想取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最终成功还需要政府下大决心、下大气力。
辛鸣:科学的审批加上有效的监管是政府必须要承担的职责,我们要真正下大决心意识到我们取消行政审批是建设法制政府的开始,要勇于放弃我们过去在行政审批中已经习惯了的行政运转模式和一些不应该有的利益,要主动的放弃。
杨禹也认为,第六批调整取消的决定尽管已经公布,但并不意味着我们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就此完成。行政审批制度如何能在今后市场经济发展中保持合理的审批节奏、力度和职权范围,同时又适应市场状况变化仍面临挑战。
杨禹:按照这次决定再次重申的: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机制能够调节的,政府都要退出。按照这个原则,我想未来我们可能还会看到类似这样的努力还会长时间持续下去。
王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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