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化空间布局,加快城镇化发展
按照要素集聚、土地集约、城乡协调的原则,加快构筑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土地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新格局。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9)优化空间布局。按照要素集聚、土地集约、区域协调的发展原则,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产业、城镇、生态分布,推进形成“一核一环一区”三大主体功能区域。优化提升中心城市,建设全市发展调控中枢、服务基地和辐射中心;以北部沿海产业带、南部沿海产业带为支撑,培育壮大东西两条发展轴,构筑贯通全市一体的环状经济带;重点保护发展中部生态涵养区,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20)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城镇体系,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新格局。引导中心城市各区形成功能定位合理、发展特色突出、产业分工协作的一体化发展格局,做强中心城市。突出县域特色,培育优势产业,进一步完善综合功能,壮大县域中心城市。强化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加快推进国家重点镇建设和省级中心镇实施扩权强镇,尽快成为县域经济次中心。有步骤地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21)提升城市功能和形象。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建设,提高市民生活幸福感和舒适度。统筹城市道路建设,重点加强城市干道与铁路、公路、港口、机场、轨道交通等有效对接,逐步完善城市快速路系统,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城市交通干道网络。加快推进旧城区重点区片改造,搞好居民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显著改善居住环境。搞好城市绿化、亮化、净化、美化,打造一批城市公园、城市广场、城市园林。
(22)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以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创新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构筑新型城乡关系。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搞好城乡规划编制,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镇规划为重点,进一步扩大规划覆盖面。逐步推行城乡一体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强化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扩大区、街(镇)管理权责。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加快就业、住房等与户籍管理相关的配套制度改革,使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扎实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搞好道路、给排水、照明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县镇村三级便民利民服务体系网络,逐步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城镇化、生活服务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