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人民检察院“五强化”促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20-12-14 15:59:4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田津铭 通讯员 崔媛媛 杜潇 烟台报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全力推进平安法治莱州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 彰显责任担当
  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建立工作专班,组建扫黑除恶办案团队。
  2018年,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朱某某等人涉黑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扛牢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由检察长、分管检察长跟踪督办、全程参与,最终该案的首要分子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
  强化诉前主导 提升办案质效
  坚持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作为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常态化机制,提前引导完善固定证据、指明侦查方向,提高办案效率。
  对上级院指定管辖的朱某某等人涉黑案、莱州市公安局侦查的孙某某等人涉黑案,莱州市人民检察院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通过查看案件电子笔录、交流讨论等方式对全案事实进行系统梳理、逐案审查,帮助公安机关梳理案件定性与证据情况的问题,有力地指导了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活动,提高诉讼效率。
  强化沟通协作 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沟通配合,建立起以重大案件会商研判、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为内容的合作机制,及时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案件分歧,对已判决的涉黑恶案件定性法院零改变。
  注重涉黑恶案件办理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在办理朱某某等人涉黑案中,专案组及时协调补充关于涉案财产方面的证据,并牵头召集公检法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沟通协商。对涉案相关财产提出处置意见累计400余条,处置涉案财产约2亿元,真正做到扫黑除恶“打财断血”的目的。
  强化法律监督 依法充分履职
  加大监督力度,压实、督促办案人切实履行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责任。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围绕推动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乱点整治、基层治理等长效机制,立足司法办案,通过深层次分析朱某某、孙某某等涉黑恶类案件中存在的监管漏洞、行业乱象,向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等发出检察建议15份,指明存在问题,帮助堵漏建制。
  针对案件反映出来的海域管理、基层选举、招投标等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分析履职领域存在的相关问题,对建议内容照单全收,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落实检察建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总结宣传 巩固工作成果
  全面梳理、及时提炼专项斗争成熟经验做法,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办理的朱某某等人涉黑案入选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文书被评为省级优秀法律文书。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法律咨询、检察开放日、主题党日等方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战果。通过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也增强了群众对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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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崔荔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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