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百项举措落实全国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

2022-05-12 10:33:3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董波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董波 通讯员 王冬梅 烟台报道

  记者从烟台市政府安委会获悉,为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扎实推动全国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山东省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全力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近日,烟台市政府安委会出台烟台市落实全国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的百项举措。

  百项举措以清晰的清单化形式公布,包括从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十五个方面,共一百条具体工作措施。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逐项对照梳理,已有制度的,进一步细化并抓好贯彻落实;未建立制度的,立即研究建立制度,常态长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百项举措突出落实责任、健全制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格落实《烟台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各种问题;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对弄虚作假、搞“挂名矿长”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实际控制人的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和企业负责人每月一授课、车间主任每周一授课、班组每天班前会一培训等“三个一”培训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自主学习、全岗轮训、统一考试。加快实施本质安全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建设城市生命线监测工程,整合各领域信息化监管平台,推动可燃气体智能监测设备布设、电梯安全运行监测设备安装,加快智慧交通、智慧工地建设,实现对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和预警处置,实现城市公共安全精细化、智能化管理。

  百项举措强调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严查重惩,提高安全监管效能。盯紧守牢矿山、危化品、道路和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对尾矿库“头顶库”、群租房、客车客船等存在的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按照要求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开展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风险高的行业领域、常驻协作单位、动火等高危作业、特种作业等特殊岗位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解决一类突出问题、治理一批违法行为。创新监管执法方式,突出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等粗放式检查;利用在线远程巡查、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信息化手段,及时精准发现违法盗采、冒险作业等违法行为,对关停的矿山要停止供电,派人现场盯守或巡查,严防明停暗采。同时,落实好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安全发展存在的“急难愁盼”问题,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

初审编辑:钟建

责任编辑:张其天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