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税务:“首违不罚” 体现执法温度,“包容性”执法减轻企业负担

2021-07-26 10:29:3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世羚

纳税人接受烟台开发区税务局开具的不予处罚决定书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世羚 通讯员 任璐 烟台报道

  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发布了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列举了10项“首违不罚”事项。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积极落实,制定了纳税人无过错免责制度、入户评估检查审慎制度等多项“包容性”执法举措。烟台开发区税务局共对24项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实行一个公历年度内“首违不罚”,并对纳税申报类、发票类危害后果较小的7项违法行为降低处罚标准。

  自2019年自贸试验区设立,烟台开发区税务局就已经开始了对“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的探索,今年以来对税收违法行为不予处罚233户次,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约72%,行政处罚次数大大减少,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不断提升。

  列入“首违不罚”清单的25个事项,涵盖登记、发票、申报等多类事项,多为群众诉求较广、制度依据有待明确的事项。譬如: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若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主动改正或在责令限改期内改正的,不予处罚。税务部门考虑大部分轻微违法行为的主体都是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其成立初期纳税遵从能力较弱,初次违法很多都是无心之过,一旦被罚难免会对其经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出台不予处罚清单、降低处罚标准,既能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又能有效地提升执法效率,降低遵从成本。

  “此次未申报是我们企业由于会计离职,新职员还未到遗漏了增值税和附加税申报,逾期的第二天发现后赶紧来税务局补报,本来以为需要缴罚款,没想到税务局出了免罚清单,我们这种主动改正的不予处罚。”当地某建筑服务公司法人陈女士说,“得益于税务局‘包容性’执法政策,虽然钱并不多,但是我们体会到了国家政策对企业的支持,可以说获得感满满。”

  “降低处罚基准及出台免罚清单,首先是出于适应减税降费大环境的考虑。”开发区税务局法制科负责人说,“将依法依规可免罚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化、标准化,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改错、纠错的机会,促进我局税务处罚行为的规范,对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助力自贸试验区建设,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税收法治服务理念,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和从快从优、阳光透明的营商环境。”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周军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