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出台进一步推进全区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

2021-04-30 10:37:0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世羚 通讯员 姜福明 烟台报道

  为加快推进全区殡葬改革,切实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近日,烟台开发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规定,全面实行惠民殡葬政策。对具有烟台开发区户籍的居民、具有烟台开发区户籍不实行火化的少数民族、烟台开发区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及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烟台开发区救助管理机构内无法查明身份的受助人员、驻烟台开发区部队现役军人、驻烟台开发区大中专院校非烟台户籍学生、烟台开发区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已办理烟台开发区居住证的非烟台户籍外来务工人员等,实施遗体本地接运、存放(3天)、火化、骨灰寄存(1年)或运送至公墓、骨灰盒、节地生态安葬等六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对选择海葬、骨灰撒散及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安葬的,给予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未经允许不得由殡仪馆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运送遗体,对非法经营遗体运送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从严查处。加强殡葬用品销售单位、殡仪服务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管理,依法查处殡葬领域虚假宣传、价格违法、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和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占道销售丧葬用品、沿路抛撒纸钱以及街边烧纸等行为的治理。

  《实施方案》明确,分期分类推进烟台开发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区级公益性公墓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建设条件具备后适时启动建设。对已经建成并投用的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各镇街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墓区庄严肃穆和墓穴完好整洁。销售价格及维护管理费用按照非营利原则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定,免除优抚对象和城乡低保、农村特困等人员的公墓使用和维护管理费用。

  《实施方案》强调,倡树殡葬移风易俗新风尚。开展散埋乱葬治理行动,利用3—5年时间,对公路、铁路主干道路两侧、景区及居民区周边等可视范围内的散葬坟墓进行整治搬迁,对名人墓、烈士墓等不易迁移的进行改造。烟台开发区内公墓以外坟墓搬迁至公益性公墓内安葬的,对每座坟墓给予500元补贴。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和移风易俗志愿服务队的作用,简化治丧程序,破除焚香烧纸、抛洒纸钱等陈规陋习,引导群众树立厚养礼葬、文明治丧、低碳祭扫的殡葬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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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世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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