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坚持“三个聚焦” 扎实推进生态检察工作

2020-12-22 10:12:1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张艳 通讯员 车鹏辉 牟文珂 烟台报道

  近年来,烟台开发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把助力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作为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坚持“三个聚焦” 扎实推进生态检察工作 。

  聚焦辖区企业集群污染 形成合力护航绿色发展

  自贸区挂牌成立以来,新办企业数量剧增,面对辖区经济发展新形势、新特点、新动向,烟台开发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辖区企业集群污染问题,逐条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梳理分析,督促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清除企业违法填埋的各类工业垃圾、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恢复受污染的土壤以及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从而推动自贸区法治建设,服务保障自贸区改革发展,实现企业发展与自贸区建设互促共进。

  聚焦违法开矿、采砂领域 制发建议督促履职尽责

  主要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无勘查、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烟台开发区检察院明确辖区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督责任主体,督促其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对相关企业或个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聚焦海洋环境资源保护领域 创新模式构筑 “检察屏障”

  海洋环境是自贸区烟台片区的特色与亮点,为了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落实开展“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烟台开发区检察院主要针对辖区违规占用海域、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一方面,督促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作出行政处罚,恢复海域原状、保护渔业资源、拆除排污管道和排污口,采用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创新探索“司法+海洋+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坚持以“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收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为原则,依法确定生态补偿责任主体,确定生态修复补偿的最佳方式和方法,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守护海洋的生态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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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春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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