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建立“三位一体”工作模式 精准护航企业发展

2020-10-14 09:16:2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姜春媛 通讯员 辛伟伟 烟台报道

  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坚持把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作为保障自贸区法治营商环境的着力点,积极探索创新履职机制,构建涉企司法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相统一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优化投资环境,为自贸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开展“三项评估” 依法审慎处理涉企案件

  认真评估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的影响,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权益。一是开展经济影响评估。办理涉企案件前,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调查、评估,综合考虑企业发展、员工就业等因素,结合案件性质、情形,能从宽的依法从宽,尽可能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今年疫情期间,韩资企业负责人金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办案人在审查起诉期间对企业进行调查,了解到金某的外国人居住证到期,因担心被起诉后影响公司运营,考虑关停企业、遣散30多名员工,返回韩国,该院通过经济影响评估,并综合考虑金某犯罪情节轻微的实际情况,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使其打消顾虑,企业得以继续生产经营。二是开展逮捕和起诉必要性评估。对涉及各类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案件,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自首情形、认罪认罚以及补救措施等因素,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尽量不羁押。今年以来,依法对16起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的各类企业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不起诉处理,对8人作出不捕决定,对2名企业负责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保障了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三是帮助企业开展内部风险评估。对办理的涉企案件,自觉延伸服务,帮助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发案原因,完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预防化解违法犯罪风险和经营风险。某企业3名财务人员全部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针对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系统管理风险,该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警示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防范再次发生系统性风险,被企业采纳。

  建立三项机制 全维度改进优化办案流程

  强化内部资源要素配置和外部协作,积极推动检察环节流程优化再造,提升涉企案件办案效率。一是建立涉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针对涉企案件中轻微刑事案件占比高的实际,专门指定一个办案组负责集中办理虚开增值税发票、职务侵占等轻微刑事案件,并协调公安机关集中移送审查起诉、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开庭,此类案件办案周期同比缩减2天。二是建立涉企疑难复杂案件专业化办案机制。针对金融犯罪、食药环、非法经营等犯罪专业性强的特点,在内部明确1名副检察长牵头,抽调办案经验丰富、具有金融和经济专业背景的员额检察官,组建专门办案组集中办理,在外部建立专家咨询制度,高质量办理了一批疑难复杂、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三是积极构建涉企案件“一次办好”机制。为了避免涉企案件在检察环节不必要的程序回转,减少企业诉累,该院组织对“退回补充侦查、延期审理”等案件全面梳理总结,认真分析研究影响案件比的难点领域,归纳审查思路和要点,减少因证据、量刑标准不统一导致的案件办理期限延长。在此基础上,与公安机关沟通,通过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形式,促进从源头上解决退查问题,涉企案件一次办结率提升到80%。

  坚持多方联动 推动源头治理和优化政策制度环境

  在提升个案办案质效的同时,着眼从宏观层面推动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参与自贸区营商环境相关机制建设,推动在制度、政策和监管层面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涉企领域执法司法联动协作机制。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税收等重点领域,与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法院等执法司法部门加强配合联动,建立落实信息共享、研判会商、两法衔接、执法司法协助制度,形成打击犯罪与保护企业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召开联席会议4次,签订合作协议2份,为知识产权和食品药品保护及规范税收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推动建立涉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对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坚持依法处置、舆论引导、风险防控“三同步”,妥善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去年以来,办理的3起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没有引发办案风险。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监管部门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金融机构规范管理,加强风险防控,相关领域犯罪下降25%。结合涉企案件中流动人口犯罪、电信诈骗、食药环犯罪等办案实践,深入分析研究社会治理的新隐患、新矛盾、新特点,以及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活动的发案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向相关单位提出建章立制、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2件,推动加强源头治理和法治化建设,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建立常态化联系企业机制。坚决克服就办案而办案的思想,一方面,与涉案企业建立联系、跟踪服务,结合办理的涉企案件典型案例,加强释法说理,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既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又通过案例警示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另一方面,积极参与自贸区营商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检察官直接联系服务企业、外商投资服务大使等活动,联系各类市场主体600多户,宣讲司法办案政策,了解在投资创业、自主创新、生产经营方面的法律需求,开展法制宣传服务15次,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6件,对职能范围之外的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12个问题提报工委或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今年疫情期间,安排专门人员到14家外资企业,针对企业存在的订单丢失、违约失信等相关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有力服务保障了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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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春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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