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高管讲消保:关于保护个人信息的风险提示

2024-03-20 17:01:3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曲亭霖

  大众网记者 曲亭霖 通讯员 刘千会 烟台报道

  近年来,在数字经济的推动下,互联网行业不断更迭出新,消费者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不经意间泄露的个人信息,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近日,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姜军,就如何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对金融消费者进行提示。

  为保护个人信息,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流程,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国家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其中对个人信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

  姜军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通过正规途径办理保险,不相信不良中介宣称的能够帮助代理投保保险等虚假信息,委托不良中介办理相关业务。

  保管好自己的各类证件。要妥善保管好涉及个人信息的一切证件。同时,做好网上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网站账户密码也应妥善保管,不随意透露给他人。

  不向不明身份人员透露个人信息。接到任何自称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来电时,应当先询问其工号、所属部门、致电事由等。若对其身份产生怀疑,应主动致电保险公司公开的客服电话进行查询,防止被不法分子套取个人信息。

  妥善处理涉及个人信息的单据。不随意丢弃有个人信息的保险单证、消费记录等资料。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遇到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信息资料时,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防止被不法分子移作他用。

  姜军表示,接下来,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将继续强化客户信息管理机制建设,考虑客户“个人信息权益”保护问题,严防客户信息泄露。

初审编辑:张忠莉

责任编辑:李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