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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姝玉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08-11 16:17:00   作者:

  姓名:丛姝玉

  性别:女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79.05

  学历:大学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单位及职务:龙口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丛姝玉同志事迹简介

  丛姝玉,2001年7月经选调分配至龙口检察院,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现任龙口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丛姝玉先后主办各类刑事案件1100余件,出庭公诉900余次,其中40%以上是疑难复杂案件,成功公诉了一批在全市有震动有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取得良好效果,为捍卫法律、维护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她化解矛盾,守望和谐,带领公诉科探索创新,提出了化解矛盾的“三化机制”, 对待犯罪嫌疑人,实施宽严相济,化解对立情绪;对待被害人,构筑公诉救助通道,化解上访隐患;对待涉案当事人,建立检调对接机制,化解双方矛盾。在执法过程中化解矛盾120余起,救助被害人60余次,挽救失足少年50余人。

  她能动执法、关注民生,带领公诉科深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探索实践了“公诉五走进”的新型工作模式,走进工棚、工地;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妇女团体;走进农村。她结合办案走访70余次,向有关单位提出堵塞漏洞、改进管理、消除隐患等方面的检察建议26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曾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选调生论辩赛三等奖,烟台市十佳公诉人、烟台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能手、烟台市检察机关拔尖人才、烟台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龙口市十大共建和谐青年标兵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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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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