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户寻债权讲政策 烟台一“老赖”备受压力终还29万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8-08-20 09:07:00
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是上级下达的死命令,也是高新区法院立下的军令状,高新区法院坚持从每一起案件出发,每一块钱着手,每一步程序努力,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近日,通过开展系列繁琐细致的执行工作,高新区法院成功将一起涉案标的额为29余万元的案件执结完毕!
案情回顾
2017年,原告烟台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诉被告烟台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拖欠欠款299072.5元。经审理查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高新区法院判决被告烟台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烟台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2013年2月还款协议约定的欠款299072.5元。
因被告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1月31日,原告向高新区法院申请执行。经多次督促执行后,被告仍置之不理,高新区民事审判团队开始了强制执行工作。
去银行,查封账户
收案当日,法官通过执行系统查询到被告有2个银行账户,但财产查询反馈账户内无任何存款。凭借办案经验,银行账户虽无存款,但也应将其查封,防止有资金流入后再被转出。当日,法官助理到中国农业银行烟台高新区支行和中信银行牟平支行,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查封。
2月27日,查封工作起到效果,在查到有5万元人民币汇入账户后,立即将此笔款项进行扣划。
来国税,寻找债权
在深入思考案情后,法官认为被告系生产性企业,业务往来频繁,应该与客户有众多的债权债务关系。3月29日,法官助理来到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查到与其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有7家。
办案人员走进莱山、牟平、福山等地,对7家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发现并无可供执行的债权。
禁变更,锁定弱点
考虑到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公司实际负责人的妻子,法官紧紧抓住被执行人担心法院对其妻子强制执行的心理,来到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对被执行人公司作出禁止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措施,并展开心理攻势。
到家中,讲政策
5月10日,办案人员来到被执行人家中,讲法律,讲政策。
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被执行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执行和解。
在法院,执行和解
5月11日,案件双方当事人来到高新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被执行人承诺,5月18日前履行一半的还款义务,7月20日前还清剩余欠款。
多次督促,执行完毕
在承诺的首次还款日期到期后,被执行人仍然没有按期履行首次还款义务,
法官加大督促力度,每天三次提醒,五次督促,最终被执行人于7月23日还清所有欠款。
责任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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