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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利剑”出鞘逼“老赖”执结案件显神威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8-06-08 16:48:00   作者:

 执行现场

执结案件

  近日,在“百日攻坚”行动中,开发区人民法院注重发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的震慑作用,力促案结事了。被执行人王某正是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案情回顾

  据了解,巩某与王某发生合同纠纷,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7日作出判决,判令王某偿还巩某劳务费及违约金以及案件受理费共计45525元。判决书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迫于无奈申请人巩某遂向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通知书。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在莱山区有未付工程款,但一直逃躲在外,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并且在后续调查和联系过程中拒不配合执行,符合拒执罪的条件。

  法院执行干警随即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冻结其银行存款,并联合公安对其进行查控。王某惧于被追究刑事责任,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及申请人,请求予以调解,并将所有欠款全部偿还给申请人。至此,案件得以执结,并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

  拿到执行款后的巩某来到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弘扬正义、心系民生”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以表达对执行干警公正执法、高效执行的感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今后,开发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严厉打击拒执罪,威慑、督促“老赖”主动履行义务,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威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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