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受审!芝罘区法院公开审理又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9-06-13 18:14: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芝罘区法院公开审理又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大众网·海报新闻芝罘6月13日讯 (通讯员 于思玮 记者 王艳) 6月10日至12日,芝罘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马某述等10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包庇罪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该案由副院长胡振民担任审判长并主持了庭审活动,芝罘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姜远斌出庭支持公诉,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指控,被告人家属及部分单位代表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

  庭审中,姜远斌副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认定:被告人马某述曾因故意伤害、流氓罪等被判刑,出狱后以社会大哥身份自居,网络社会闲散人员,先后将被告人侯某、栾某东、李某宁、陈某等人纠集在身边,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马某述为首要分子,以侯某、栾某东为重要成员,李某宁、陈某等人共同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并于2004年至2010年间,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一系列犯罪。

  为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审判工作质量和效果,本案由副院长胡振民担任审判长,2名员额法官及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开庭前,审判长组织合议庭仔细查阅案件资料熟悉案情,召开庭前会议,制定庭审方案,高效及时地完成了开庭前准备工作。法警大队制定部署详细的庭审警务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有力保障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在长达三天的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庭审纪律严肃规范,程序严格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该案将择期宣判。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孙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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