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泽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春雁 烟台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实事解难题,结合烟台市莱山区实际,现确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事项清单如下:
一、抓实抓细旧改工作
事项内容:全力推进中心城区25个村居旧村改造,年内完成14个村居拆迁扫尾。年内推进7个村、50万平方米安置房开工建设,7个村、27.49万平方米安置房交付使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莱山经济开发区、滨海路街道、初家街道
二、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程
事项内容:8月底前完成总投资2.5亿元,涉及1.4万户、138.2万平方米的33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同步实现物业全面入驻。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三、完善路政设施建设
事项内容:加快推进明达西路等19条道路建设,加大对断头路攻坚力度,加快综合管廊建设,精细化打造街心公园、景观小品,提升城区整体景观风貌。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交警四大队
四、深入推进精细化城市管理
事项内容:将132个城市社区和69个背街小巷,就近纳入小区物业管理范围;5月底前全区范围内共享单车规划停放点位投入使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交警四大队
五、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事项内容:通过街道结对帮扶、重点部门包保、驻区高校和骨干企业助力,争取113个村居都拥有集体产业项目或稳定增收途径。提前4年完成剩余4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六、加快美丽乡村示范片创建
事项内容:加快推进解甲庄街道“围子山美丽乡村”和院格庄街道“醉美乡村”美丽乡村示范片创建。围绕朱柳、南水桃林打造田园文旅项目,院格庄街道重点打造崖前“沁心谷”、初家汤“悠居谷”旅游示范项目。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七、提升教育保障水平
事项内容:年内面向应届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招引高层次教师180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教体局
八、深化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事项内容:年内新建续建6所中小学校,7所公办幼儿园。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教体局
九、打造高水平医疗服务体系
事项内容:推动烟台国际肿瘤医学中心年内投入使用,2处社区服务中心7月份试运行,新建1所省级、5所市级、10所区级示范村卫生室。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卫健局
十、降低群众看病负担
事项内容:将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较高、占用医保基金较大的药品医用耗材纳入集中带量采购;扩大医保服务站数量,实现医保业务就近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医保局
十一、提升文化服务质量
事项内容:组织海滨消夏晚会等演出50余场,年内开展各类特色文化活动1000场次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文旅局
十二、推进旅游业服务业快速发展
事项内容:加快推进复星文旅城、君悦大酒店、“耕海一号”二期等现代旅游项目,年内华润万象汇对外营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文旅局、区商务局
十三、完善社会综合服务
事项内容:推进市民社区食堂规模化建设;完成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新建改造农贸市场2-3处。抓好公益性墓地建设。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事项内容:高水平兑现养老、医疗、低保、特困等保障政策;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十五、加强生态环保督察
事项内容:开展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确保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控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六、严守安全生产底线
事项内容:将各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贯穿全年,突出森林防火、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理顺完善长效防控机制。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十七、狠抓护林防火工作
事项内容:年内完成森林消防中队人员招录和装备设施及基地建设等工作。对大南山、围子山、金斗山等重点区域实施3次飞防。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十八、维护社会稳定安全
事项内容:探索“四化三高”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责任部门:区信访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
十九、积极响应群众诉求
事项内容: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89000民生热线等转办承办工作,建立热线事项议事机制,明确部门职责,限期解决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考核评价中心
责任部门:区89000民生服务中心
二十、强化政务服务水平
事项内容:建成启用2.8万平方米的新政务服务大厅。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行政审批局
二十一、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事项内容: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培训养老护理员450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24名。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二十二、进一步提升集中供暖覆盖
事项内容:加强城区集中供热配套设施建设,全区城区范围内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3.99万平方米,保障取暖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牵头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二十三、推进补贴政策落地和“交房即办证”
事项内容: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市民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针对我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月,新就业无房职工实际承担的房屋租金低于租赁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承担的租金发放,做好相关的前期初审工作。加快推进“交房即办证”工作,解决群众办证难题。
牵头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十四、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
事项内容:持续保持“96333”平台登记使用电梯100%全覆盖,向社会公开电梯安全数据信息。加快推进电梯责任保险进度,6月30日前实现全区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85%,力争实现年内全区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率100%。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十五、开展“护苗助老”关爱行动
事项内容: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提高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审查质量,督促引导企业保证广告内容真实性。重点打击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以及假扮医生、专家、教授、学者,误导老年人、青少年的所谓“神医”“名师”广告。从严查处含有“软色情”内容的教育培训广告。坚决整治医疗美容领域广告宣传乱象,依法严肃查处未经医疗广告审批发布广告、夸大效果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医疗美容虚假违法广告。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十六、开展城乡社区青年融入行动
事项内容:在城乡社区依托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活动中心、楼宇商圈服务中心等建设升级“青年之家”,每个街道建好用好1处“青年之家”,打造青年联谊交流、志愿服务、能力提升的实体阵地。深化城乡志愿服务,组织高校志愿服务组织与村(社区)开展校地共建,招募78名“牵手关爱”志愿者与39名6岁-16岁农村特殊少年儿童结对互动,促进共同成长、共同进步。建设1-2个“青年友好型社区”,引导志愿服务、创业就业、文艺体育类团属青年社会组织面向社区发挥作用、增强服务功能。
牵头部门:团区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十七、开展中医药推广活动
事项内容: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力度,组织百人百场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巡讲活动,深入城乡、社区、机关、企业、中小学通过义诊、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推广;在中小学开展“中医中药校园行”活动,大力推广中医药知识,弘扬中医药文化。
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二十八、推进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和服务优化工作
事项内容:区分扩面工作面对的不同对象,做好针对性的政策宣传,在引导积极参保的同时,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积极与市局做好沟通和衔接,落实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电子化流程,提高经办效率,完善流程衔接,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
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十九、改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工作
事项内容:加强经济困难老年人帮扶,简化补贴申办手续,及时为60周岁至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为生活不能自理、能力等级2级-3级的低保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十、打造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电子卡包”
事项内容:根据省、市部署安排,依托省电子证照系统、市电子证照平台,配合督促各部门做好为全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医保卡、不动产权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电子证照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电子证照服务,打造覆盖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电子卡包”。通过“爱山东”“烟台一手通”等移动服务渠道亮证即用,推动线上核验电子证照代替实体证照,逐步实现个人和企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免交实体证照。
牵头部门:区大数据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十一、推出惠民利企大数据创新应用
事项内容:针对群众和企业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配合市级做好义务教学入学“网上办”等惠民创新应用,推进企业开办注销无纸化审批、企业信息“一码通”等利企创新应用,切实提升大数据服务群众和企业的成效。
牵头部门:区大数据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十二、提高便民数字基础设施覆盖
事项内容:根据市、区安排部署,配合主管部门推动智能充电桩等便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停车场应用,不断提升群众便利度。
牵头部门:区大数据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十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事项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治违禁促提升”行动,针对重点产品、重点生产区域,严厉查处禁限用农药使用及超标问题,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十四、深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事项内容: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原则,狠抓农资市场监管,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十五、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事项内容:组织查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期食品、依法应当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违法食品销毁活动,形成有效震慑,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三十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事项内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先。健全完善技术反制和预警劝阻工作机制,建立反诈联盟,构建“全区反诈”新格局,提高群众的防诈骗意识,增大电信诈骗宣讲面,创新方式,力求全民知诈、全民防诈。打击治理、惩戒非法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简称“两卡”)违法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持续保持破案数、抓获数“两个上升”,破案数、抓获数分别提升5%以上。开展“断卡”专项行动,斩断“两卡”开办贩卖产业链,加大对“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打击力度,对失信人员进行惩戒、公开曝光,持续保持依法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部门: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
完成时限:2021年取得重大突破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泽
为加强海洋渔业管理秩序,依法打击违规捕捞销售环节。近日,海警局莱山工作站会同莱山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和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伏季休渔期水产品市场检查。[详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实事解难题,结合烟台市莱山区实际,现确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事项清单如下[详细]
近日,在烟台市莱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10余名退役军人领取了2021届莱山区学历提升奖学金。[详细]
7月1日,烟台市莱山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化旅游摄影展在烟台城市美术馆开展,共展出精美摄影作品80余幅。[详细]
近日,烟台市莱山区食品药品安全指挥部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的畜禽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详细]
为进一步督促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肉制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推动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用三年的时间使全区肉制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