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法院变身“卖家” 试水网络司法拍卖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12-31 10:24:00
大众网烟台12月31日讯(记者 孙毅 通讯员 赵鑫)莱阳法院创新司法拍卖模式,首次把拍品在网上进行司法拍卖,收到了较好效果。
日前,莱阳法院首件网络拍卖标的的宝马牌轿车在淘宝网上拍。网络拍卖公告发布不到一周时间,已经引来全国各地网民3万多次围观,有69人设置拍卖提醒。这是莱阳法院首次创新拍卖模式,采用网络司法拍卖的尝试。
莱阳法院技术室主任董润明说,网络司法拍卖是指由人民法院主导,利用纯粹的互联网技术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依法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
打开淘宝网司法拍卖页面,莱阳法院拍卖的宝马牌轿车信息赫然在列,拍卖流程简洁明了,物品图片清晰详细,得到不少网友的关注。
据了解,作为烟台中院首批指定试点法院莱阳法院对此次网拍高度重视,认真筛选网拍标的,详细了解拍品权利状况及瑕疵,积极借鉴学习兄弟法院的网拍经验做法,审慎制定拍卖公告及竞拍须知,确保不存在歧义表述,最大限度保障了竞买人的知情权,圆满完成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入驻、拍品影像的制作以及后台技术支持等事项。
董润明说,区别于传统司法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和特点:一是更有效地扩大了对拍品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有意竞买人更加全面地了解拍品;二是拍卖全过程充分在互联网技术平台公开,彻底消除暗箱操作的空间,让所有有意竞买人均享有平等竞争机会;三是真正实现了零佣金,一旦成交,买受人无需支付拍卖佣金。首单网络司法拍卖拍品的顺利上线,将为莱阳法院今后司法拍卖工作开启一个崭新的空间。
责任编辑:孙毅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