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楼市新政出台 将会带来啥样新变化?
来源:烟台日报 编辑: 2015-05-06 09:00:00
减负、放开、促进!日前,烟台住建局、发改委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文件,从减少行政审批手续、降低开发建设成本、鼓励货币化安置等15个方面入手,刺激本地刚需、改善型群体的购房需求,改善购房者压力。本着能省就省,能缓就缓多项新政为开发商降低开发成本。
新政带来啥样新变化?昨天,烟台市住建局相关专家就楼市新政进行了解读。
实行差别化政策
实力强、考核过硬的房企配套资金“免单”
新政规定,烟台将对综合实力强、建筑市场信用考核A级的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项目以及广厦奖、康居示范工程、2A级以上性能认定及绿色建筑、列入建筑产业化试点项目,免除区内配套资金质押。
解读:“区内配套”就是建地产时要建相应的配套设施,为保证开发商在盖房子时不走样,要求开发商拿资金进行质押。以前,“区内配套资金质押”资金在开发商“大账本”里绝对是占用大笔资金。新政后,假设项目在10万平方米左右,按照每平米收取230元的质押资金来算,相当于给予综合实力强、建筑市场信用考核过得硬的房企免单2300万元。
B调整资金管理方式
配套质押资金可用“实物抵顶”
还是以“区内配套质押资金”为例。新政规定,在测算环节将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测算,降低配套资金质押标准,并探索实行货币和实物抵押相结合的方式,即可实行货币质押50%,剩余资金可用1.5倍实物价值抵顶。
解读:实物抵押,对地产商来说,资金更灵活。新政后,比如某地产项目应缴质押金为2000万,货币质押占50%为1000万,剩下50%的质押金1000万可以以1.5倍实物抵顶,大大缓解了房产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另外,以前供热、供气、供电等专用的管线都是进行验收完,才解除资金监管,新政把解除监管这一项确定在“签订配套协议书并支付配套费用后”,时间提前了,为企业资金限制“松绑”,可解除相应配套资金和实物面积质押。
管理更加灵活
养老保障金交一半缓一半
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这一项此前要求是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时,按工程总量的2.6%收取养老保障金。楼市新政规定,房企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缴纳50%,剩余50%签订缓交合同,在办理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缴清。
解读:按照2.6%的比例计算,1亿元的工程就要先交260万元。采访中,一家规模并不是很大的房企工作人员说,预先缴纳的养老保障金对于大型房企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但对于中小房企则是生存的钱、发展的钱,特别是在工程开工初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每一分钱都显得很珍贵。
从办施工许可到单体验收,这期间最少也得半年时间,这半年的“时间差”对企业资金链来讲是至关重要的。
资金限制“松绑”
取消使用预售资金时间间隔
同样资金限制“松绑”的,还有桩基检测费、房屋面积测绘费、预售资金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政对“桩基检测费”有新的规定,按照新政,房企在办理桩基检测委托时缴纳50%,剩余50%待工程主体验收前缴纳。
此外,房屋面积测绘费这一项,新政规定,按“先测后缴”的原则,由测绘单位先行测绘,待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一次性缴纳。
新政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预售资金监管方式。“目前实行的政策,除要求专项专用外,对企业申请时间要求是一个月,新政取消企业申请使用时间间隔,极大地满足了企业用款要求,并且以前是要求正常拨款时要勘察工程进度,新规还表示‘随时申请’,这对企业来讲是非常灵活的。”相关专家介绍说。
解读:目前,房地产企业面临着融资难、资金运行成本高等困难,无论是“先缴一半,另一半等主体验收再交”还是“先测再交,等有房证再交”,对房企业资金“松绑”,对房地产行业的资金周转以及企业成长都是个利好。记者 邹春霞 通讯员 杨斌 韩志鸿
相关衔接
我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提至45万元
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5月1日起,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同时,将放宽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但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办理。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记者李少鹏
公积金贷款“开闸”,办贷人群持续激增
本月起,公积金贷款额度由30万提高到45万,原需组合贷款的家庭每家能节省6.25万元利息,为全市组合贷款家庭节省利息1.5亿元。新政执行后,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骤增,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相关事宜的市民比去年同期翻一番。
记者了解到,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在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这大大降低了职工购房的首付压力。原认定为二套房贷款的职工家庭最多可减少40%的首付款。以原贷款30万元30年,放宽贷款后,为借款人家庭共节省2.5万元的利息,预计年内将为全市同种情况的职工家庭总共节省1500万元的利息。记者孟宪臣
新政带来啥样新变化?昨天,烟台市住建局相关专家就楼市新政进行了解读。
实行差别化政策
实力强、考核过硬的房企配套资金“免单”
新政规定,烟台将对综合实力强、建筑市场信用考核A级的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项目以及广厦奖、康居示范工程、2A级以上性能认定及绿色建筑、列入建筑产业化试点项目,免除区内配套资金质押。
解读:“区内配套”就是建地产时要建相应的配套设施,为保证开发商在盖房子时不走样,要求开发商拿资金进行质押。以前,“区内配套资金质押”资金在开发商“大账本”里绝对是占用大笔资金。新政后,假设项目在10万平方米左右,按照每平米收取230元的质押资金来算,相当于给予综合实力强、建筑市场信用考核过得硬的房企免单2300万元。
B调整资金管理方式
配套质押资金可用“实物抵顶”
还是以“区内配套质押资金”为例。新政规定,在测算环节将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测算,降低配套资金质押标准,并探索实行货币和实物抵押相结合的方式,即可实行货币质押50%,剩余资金可用1.5倍实物价值抵顶。
解读:实物抵押,对地产商来说,资金更灵活。新政后,比如某地产项目应缴质押金为2000万,货币质押占50%为1000万,剩下50%的质押金1000万可以以1.5倍实物抵顶,大大缓解了房产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另外,以前供热、供气、供电等专用的管线都是进行验收完,才解除资金监管,新政把解除监管这一项确定在“签订配套协议书并支付配套费用后”,时间提前了,为企业资金限制“松绑”,可解除相应配套资金和实物面积质押。
管理更加灵活
养老保障金交一半缓一半
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这一项此前要求是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时,按工程总量的2.6%收取养老保障金。楼市新政规定,房企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缴纳50%,剩余50%签订缓交合同,在办理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缴清。
解读:按照2.6%的比例计算,1亿元的工程就要先交260万元。采访中,一家规模并不是很大的房企工作人员说,预先缴纳的养老保障金对于大型房企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但对于中小房企则是生存的钱、发展的钱,特别是在工程开工初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每一分钱都显得很珍贵。
从办施工许可到单体验收,这期间最少也得半年时间,这半年的“时间差”对企业资金链来讲是至关重要的。
资金限制“松绑”
取消使用预售资金时间间隔
同样资金限制“松绑”的,还有桩基检测费、房屋面积测绘费、预售资金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政对“桩基检测费”有新的规定,按照新政,房企在办理桩基检测委托时缴纳50%,剩余50%待工程主体验收前缴纳。
此外,房屋面积测绘费这一项,新政规定,按“先测后缴”的原则,由测绘单位先行测绘,待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一次性缴纳。
新政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预售资金监管方式。“目前实行的政策,除要求专项专用外,对企业申请时间要求是一个月,新政取消企业申请使用时间间隔,极大地满足了企业用款要求,并且以前是要求正常拨款时要勘察工程进度,新规还表示‘随时申请’,这对企业来讲是非常灵活的。”相关专家介绍说。
解读:目前,房地产企业面临着融资难、资金运行成本高等困难,无论是“先缴一半,另一半等主体验收再交”还是“先测再交,等有房证再交”,对房企业资金“松绑”,对房地产行业的资金周转以及企业成长都是个利好。记者 邹春霞 通讯员 杨斌 韩志鸿
相关衔接
我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提至45万元
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5月1日起,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同时,将放宽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但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办理。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记者李少鹏
公积金贷款“开闸”,办贷人群持续激增
本月起,公积金贷款额度由30万提高到45万,原需组合贷款的家庭每家能节省6.25万元利息,为全市组合贷款家庭节省利息1.5亿元。新政执行后,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骤增,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相关事宜的市民比去年同期翻一番。
记者了解到,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在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这大大降低了职工购房的首付压力。原认定为二套房贷款的职工家庭最多可减少40%的首付款。以原贷款30万元30年,放宽贷款后,为借款人家庭共节省2.5万元的利息,预计年内将为全市同种情况的职工家庭总共节省1500万元的利息。记者孟宪臣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张其天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