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开展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05-29 17:20:00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开发区工委宣传部,高新区、昆嵛山保护区党群工作部,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烟各单位,烟台警备区、预备役76师政治部:
近年来,全市上下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和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了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社会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道德实践,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四届烟台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第四届烟台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社会风尚,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早日把我市建设成为蓝色、幸福、文明之都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2.成立烟台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延林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和推荐活动的日常工作。组委会下设第四届烟台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新闻记者和基层代表组成,具体产生办法由组委会确定。
3.按照《全省文明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测评体系(试行)》的有关要求,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地成立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选机构,切实组织好本地区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并择优向市里推荐。
三、奖项设立
第四届烟台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
四、推荐条件
凡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事迹突出,社会反响良好,赢得群众广泛赞誉的公民,均可参评。曾入选“十佳烟台好人”、“山东好人-每周之星”和“中国好人榜”的可优先推荐;已获得历届市级以上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推荐。
五、评选步骤
1.组织推荐。各县市区推荐名额为每类2名,并确定推荐顺序;市直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及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五类奖项中选择推荐相关奖项的候选人,每类奖项候选人原则上推荐1名。各县市区推荐的候选人由当地文明委,市直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驻烟单位推荐候选人由所在党组织审定后,按要求填写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事迹材料和照片。推荐表要求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并加盖公章;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要求真实感人;同时报送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各类材料和申报表统一使用A4纸(相关表格请登录烟台文明网下载http://yt.wenming.cn/,或登录市文明办公共邮箱下载ytwmb9019@163.com,密码6789691),2013年6月15日前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市文明办活动协调科。电话:6789691 ,传真:6789712,邮编:264003,电子邮箱:ytwmbxtk@163.com。市民可以向所在地文明办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
2.审核公示。7月15日前,市活动评委会对各级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审核,确定第四届烟台市道德模范候选人。7月下旬,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在市级主要媒体集中公示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接受社会监督。
3.评定奖项。根据评委会对候选人的综合评定意见,活动组委会研究确定第四届烟台市道德模范人选,上报市文明委领导审定后,由主办单位联合作出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并举行第四届烟台市道德模范颁奖典礼隆重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把组织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二是要坚持面向基层。评选表彰工作要立足基层、面向社会,充分体现群众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要广泛发动和引导群众用心发现身边好人、积极推荐身边好人、自发学习身边好人,使活动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以此带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三是要加强学习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评选活动进展情况及社会反响,大力宣传各类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充分展现各地道德建设的成效、经验和各类道德模范的风采。同时,要利用道德模范基层巡讲、道德讲堂、道德模范故事汇等形式,组织道德模范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使道德建设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人心,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 烟台市文明办 烟台市总工会 共青团 烟台市委 烟台市妇联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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