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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天逆行轿车撞上摩托车 弃车逃逸受严惩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03-27 16:39:00

     
  大众网烟台3月27日讯(通讯员  王文辉 孙菁 记者 林有权)1月29日19时许,招远市浓雾弥漫,在龙水路夏甸镇新村北,一辆轿车逆行撞上了一辆摩托车,致使摩托车上两人受伤。轿车驾驶人因害怕无证驾驶被拘留,弃车逃逸,后经民警多方查找,2月1日,轿车驾驶人迫于压力,到招远市交警大队投案。
  
  事发当时,因为浓雾路面能见度很低,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可原本只需20分钟即可赶到,这天却跑了一个多小时。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肇事车辆逆向停在左侧车道上,摩托车到在一旁,地上有明显血迹,两受伤人员已被救护车带走,肇事轿车驾驶人不知去向。
  
  通过现场勘查,民警认为事故应该是肇事轿车因雾天看不清楚道路,驶入了对行车道,并与在对行车道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相撞所致。
  
  后民警对该车信息进行了查询,结果发现,该轿车悬挂的好牌是挪用的一辆农用车号牌,根本无法通过号牌找到车主。民警遂调取事故发生周边卡口资料进行分析查找,最终找到了该车,卡口资料清晰的显示出了驾驶人的模样。可即使有嫌疑人照片,却不知道他的名字和住址,这又该怎么办?民警急中生智,分析这辆车年限已久,肯定需要经常维修,大修厂或许能找到线索,于是民警便打印了多份嫌疑人照片,在招远市区各个汽车修理厂挨个打听。
  
  两天后,也就是2月1日,听到风声,知道无处可逃的驾驶人王某来到交警大队投案。王某称,当时车子轮胎破了,无法再驾驶,也知道自己属于无证套牌驾驶,怕被严惩,所以就弃车逃跑了。
  
  后经办案民警核查,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倪某重伤,肇事驾驶人王某因无证致人重伤,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20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民警表示,如果王某有证有牌且无逃逸的话,则只是逆行致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包赔对方损失即可。可现在,等待王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民警提醒:切莫无牌无证驾驶车辆,同时发生事故后,切莫逃逸,以免造成事故中受伤之人得不到及时救治,同时也使自己背负更大的责任。
  
    
  

林飞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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