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内幕交易案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 2012-12-24 08:27:00
费三元
昨日,已折腾两年多的小股民诉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两位股民约650万元金额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原告代理张远忠在判决后对结果表示失望。同时据其透露,目前和他签订诉讼合同的股民已经达到40人,将在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生效的第一天发起新一轮诉讼。
不过,据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平川介绍,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有关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因此张远忠所谓的新一轮诉讼尚不知能在何时发起。
小股民被判一审败诉
由于我国在以往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纠纷长期不予立案,此次立案在国内尚属首次,因此备受关注。
此前羊城晚报对此案也曾多次报道,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多次更改索赔金额。首次开庭前原告在诉讼请求中要求黄光裕方面赔偿原告李某155元,再次提起诉讼后索赔金额增至89万元。今年7月24日,两位股民的索赔金额再次提高,超过700万元。11月22日,本案第三次开庭,索赔数额略有下降,李某索赔数额近80万元,吴某索赔金额近600万元。
该案最终于昨日宣判,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法院认为,黄光裕夫妇内幕交易与原告购买中关村股票的损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国美方面有关人士昨日表示,法院通过两次开庭审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事件或无果而终
判决结果出来后,张远忠表示失望。
张远忠称,将会继续对黄光裕内幕交易造成的民事损失进行索赔,目前已有40位股民与其签订诉讼合同。
据了解,今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首部关于内幕交易的司法解释开始实施,重点明确了内幕交易各项认定要件。但对于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目前还在研究中。张远忠表示:“我们会在将来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生效的第一天发起新一轮诉讼。”
不过,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平川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国内尚无关于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未来该司法解释也很难出。”马平川介绍:“从法理上看,很难界定内幕交易和股民损失之间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为股票价值受多重因素的影响,无法满足侵权法关于损害行为与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规定。”而这也就意味着,张远忠所称的新一轮诉讼尚遥遥无期。记者 帅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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