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蓬莱启动涉“公”单位和个人违法建设申报工作

2019-04-01 15:11:00 来源: 大众网烟台·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烟台·海报新闻4月1日讯 (通讯员 张厚龙 记者 杨瑞远) 日前,蓬莱市专门下发《关于涉“公”单位和个人申报违法建设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自查、申报涉“公”单位和个人违法建设情况。要求于4月底前拆除完毕。标志着全市涉“公”单位和个人违法建设申报开始启动。

  据了解,根据蓬莱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全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及烟台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相关要求,按照“先公后私”原则,各镇街、市直部门、国有企业负责组织开展对辖区单位和个人涉“公”违法建设摸排工作,凡涉“公”单位在编人数都要按要求主动填写《违法建设行为申报表》,做到详细、准确、如实填写,确保无遗漏、无瞒报。各单位汇总本单位情况并经单位盖章后,按照违法建设所在地报相应镇街。由镇街进行分类处置,并建档立案。

  所有涉“公”单位和个人违法建设的拆除,由各镇街予以配合,并留存影像档案资料。各镇街负责将辖区内涉“公”违法建设拆除情况形成简要文字材料经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报蓬莱市违建整治指挥部,指挥部汇总后报市政府。

  涉“公”单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等;涉“公”个人包括各级干部、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无论有无违法建设,均要按申报要求如实填写单位或个人《违法建设行为申报表》。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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