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庙高村墓地考古发掘项目取得新发现 出土随葬品百余件

2024-01-31 08:50:0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曲文

  大众网记者 曲文 通讯员 郑锦芳 烟台报道

  近日,由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主持发掘、龙口市文化和旅游局参与监管的龙口市庙高村墓地考古发掘项目圆满结束,并进行了现场验收汇报。

  据悉,该项目位于龙口市新嘉街道庙高村,北接人民街,南临新民街,东临兴华路,项目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主要建设高品质住宅及商业综合体,项目用地面积为68881平方米。

  根据《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进行占地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或者在地下文物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发现文物的,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该项目在土地出让前征求了该局文物保护意见,并由市文旅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进行考古调查勘探,2023年6月-8月,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组织队伍对该地块范围开展了勘探工作,并发现墓葬群。

  受龙口嘉元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对该墓地分四个区进行了综合性发掘,发掘面积600平方米,共计发现墓葬45座,其中魏晋南北朝时期墓葬20座、明清墓葬20座、空墓1座、瓮棺葬4座。出土随葬品共计百余件,其中包括陶器、银饰、铜饰、瓷器等。

  在考古发掘前期,考古工作队伍联合前期勘探工作队伍,多次碰头讨论,制定了完善的考古工作方案;考古发掘过程中,考古队伍严格遵循《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的要求操作,制定考古工地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工地安全,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进行巡视监管,确保发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考古发掘后期,会继续对墓地周围进行重点勘探,以期寻找墓地的延伸区域或相关遗址,从聚落空间角度深入认识该墓地。

  龙口市庙高村墓地墓葬主体年代为魏晋南北朝时期,此外,还有部分明清墓葬。通过本次墓葬发掘以及出土器物情况,对于研究龙口地区的墓葬分布特征、墓葬等级状况、墓葬群的分布情况,以及丧葬习俗和社会文化都具有重要意义。以往胶东地区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墓葬出土较少,此次考古发掘出土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墓葬,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完善了烟台乃至胶东地区该时期的墓葬资料,填补了龙口市区域时代空白,为进一步研究烟台地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间葬习、葬俗提供了宝贵资料,具有较高的考古学术研究价值。

  鉴于地下埋藏文物具有复杂性及不可预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发现古文化遗存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妥善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初审编辑:林晓冬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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