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聚焦四到位四提升” 烟台市福山区奋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3-12-06 15:56:3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楠楠

  大众网记者 王瑜 通讯员 芮君君 烟台报道

  近年来,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司法所在矛盾纠纷调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创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为法治福山建设贡献力量。近年来,福山区司法局先后受到国家和省市区级表彰30余次,两个司法所分别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3年10月,清洋司法所所长姜浩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23年11月,门楼司法所、东厅司法所、清洋司法所成为首批被授予烟台市“枫桥式”五星级司法所。

  聚焦规范化建设,设施配套到位,基层基础保障得到新提升。

  注重基础保障,场所建设规范化。福山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司法所建设,以《烟台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为抓手,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列入全区年度工作重中之重,在人财物等方面持续投入,优化完善各类功能区设置,并重新选址建设司法所1处,升级改造司法所7处。目前全区8个司法所总办公场所面积达2236平方米,拥有独立业务用房数达到100%,“两所共建”率达到100%,8个司法所全部达到了省级规范化标准。

  注重人员配备,队伍建设规范化。通过“外部招考+内部挖掘”等方式,不断为司法所注入新鲜血液。目前,全区司法所固定工作人员达50人,平均每所6人。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的所达到了100%,每所政法专项编人员不少于2名,有效缓解了司法所人员紧缺、年龄偏大等诸多难题。

调研现场

  注重建章立制,制度建设规范化。制定司法所规章制度,健全目标岗位责任制,制定配套考核细则,量化细化考核标准。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政治、业务知识学习35次,全面落实网络党校和学习强国学习培训,编发《福山司法》28期,大力推广司法所亮点工作和创新做法,在全系统形成比学赶超、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聚焦法治化建设,履职能力到位,社会治理水平得到新提升。

  强化选拔考核,调解职能再突出。通过公开考试、公示监督等五个环节,选任法律知识熟、群众基础好的专职调解员378名,实现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制发《福山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采取“月考+年考”“司法所考核+区局审核”等多种方式,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发挥实效。2019年以来,福山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共调解矛盾纠纷6618件,调解成功6609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9.8%。

  强化矫正监管,执法能力再提高。邀请公检法及监狱、驻烟高校等,采取工作座谈、业务培训等方式,着重培育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证据意识;指导司法所建立动态监管核查机制,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他们的执法意识、执法习惯和执法水平。2012年以来,累计接收社矫对象1665人,解除1380人,未出现脱管、漏管事件和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强化畅通渠道,复议举措再升级。积极探索,依托司法所成立行政复议调解室,并挂牌成立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接收行政复议材料,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零距离”了解和申请行政复议,让复议工作更贴近群众、贴近民心。

  强化普法宣传,法治水平再提升。由司法所牵头,组建镇街普法志愿者队伍,大力实施村居“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重要节点法治宣传及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入推进乡村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又增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1个。目前,共有国家级的4个、省级的8个。

公共法律服务

  聚焦便民化建设,服务质效到位,司法行政形象得到新提升。

  夯实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走“深”。将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共同规划、共同打造,全面整合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资源,全部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由司法所牵头,服务和调度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工作,进一步拓宽辖区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途径和方式。择优将法律服务工作者合理分配到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采取定期值班、线上坐班等灵活多变的服务方式,将公共法律服务真正延伸到基层。

  扎实开展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走“实”。实行严格的每月调度制度,月初要求各法律顾问上报工作计划,月末落实计划完成情况,对每一次进村(社区)服务通过“互联网+”进行线上线下核实,并通过督查暗访等形式随机调查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到目前,共发放经费448.8 万元,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建议5409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5947次,开展法治宣传8956次,参与人民调解1532件。

  鼓励两所共建,基层法律服务走“心”。鼓励有条件的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法律服务所进驻司法所,合署办公,司法所为法律服务所提供办公场所,法律服务所提供人力资源上的支持。基层服务法律工作者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全面参与辖区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为司法所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保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优势互补、联动配合、资源共享、服务大局的工作新格局。

网格化培训

  聚焦网格化建设,精准治理到位,便民惠民举措得到新提升。

  建立“人民调解+网格”机制。锚定“打造基层治理样板”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工作体系,组织、引导网格员开展人民调解,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治理格局,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丰富拓展人民调解员队伍。聘任网格员兼任“网格调解员”并颁发聘任证书,立足网格职责,精准排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帮助分析纠纷焦点,共同参与化解调处纠纷,真正实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

  建立“法律服务+网格”机制。以“法律服务资源在网格内集聚、问题诉求在网格内解决、法治观念在网格内形成”为工作目标,将法律服务资源全部下沉到网格中,打通法律服务工作“最后一公里”。组建“网格法律顾问”、推行“网格普法”、打造“网格法治沙龙”,在“福山网格”微信小程序中设置“法治福山”模块,不断推动法律资源、法律服务、法治平台进驻网格“一线”,让群众实现“问题不出门,解决在家门”。

“社区矫正+网格”机制

  建立“社区矫正+网格”机制。全面落实《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推进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工作,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用社会化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能。丰富拓展网格员工作内涵,推进网格员参与矫正小组工作,协助司法所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核查走访、考核评议,及时反馈其异常社区表现,确保司法所能够有针对性制定矫正方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全面开展“丝雨行动”,借助网格员贴近群众的优势,协助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心、教育、微心愿等帮扶,提供“邻里守望式”帮困扶助。同时,教育、引导、发动社区矫正对象从身边的人帮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育社会责任感。

初审编辑:王瑜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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