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起,莱山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

2024-03-15 20:01:31 来源:  作者: 刘春雁

  大众网记者 刘春雁 烟台报道

  为实现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共享共用,提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使用效益,更好地满足广大青少年学生和人民群众就近便利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繁荣发展,自2024年3月16日起,莱山区区属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将面向社会公众开放。

  一、开放范围。全区符合开放条件的区属中小学校足球场、篮球场、田径场等相对独立且与教学区域有物理隔离设施的场地设施(开放学校及场地设施名单附后)。

  二、开放时间。

  1.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春夏季(5月1日—10月31日)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即:上午6:30—11:30,下午14:00—21:00;秋冬季(11月1日—次年4月30日)开放时间不少于11小时,即:上午7:00—11:30,下午14:00—20:30。

  2.工作日。工作日期间仅夜间开放,其中,春夏季(5月1日—10月31日)开放时间为19:00—21:00;秋冬季(11月1日—次年4月30日)开放时间为18:30—20:30。寄宿制学校工作日期间不开放。

  三、开放对象。

  以学校周边社区居民、青少年学生为主要开放对象。

  四、温馨提示。

  1.在学校开放时段内,周边居民到学校采取实名制填表登记等便捷方式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学校体育场地健身。未成年人入校活动时需由监护人陪同。

  2.严禁酒后入校,严禁携带宠物、打火机、管制刀具、危化品等对场地设施或他人有危害性的物品入校,社会车辆不得入校。

  3.入校活动时,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在活动前要对体育场地设施有必要的了解,采取适合自身体质的正确锻炼方法,不做剧烈活动、危险动作,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

  4.入校人员既要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也要共享共管共治,爱护体育场地和设施,不乱扔杂物,严禁吸烟,文明健身、科学健身。

  5.开放期间学校教学区、办公区、食堂、宿舍等实行封闭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进入。

  6.入校人员要严格遵守离校时间,当天开放时间结束后立即离校,不得在校滞留。

  7.对入校后不服从管理、制造事端人员,由学校管理人员责令离校并列入黑名单禁止入校,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8.有学生在校或者学校举办集体活动、承办上级事项期间,体育场地设施不对外开放。

  附件:开放学校及场地设施名单

初审编辑:刘春雁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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