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其天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于飞 通讯员 赵红英 初府建 烟台报道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做好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鲁建住字〔2021〕3号)精神,烟台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人社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市民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新市民住房保障政策,《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据了解,2020年8月烟台市制定出台了《烟台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首次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本次出台《意见》对新市民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多处重要调整,主要体现在“扩面、提标、增效”三方面。
扩面!放宽条件扩大政策受益面。此前,烟台市规定新市民申请住房保障的收入标准为人均年收入不超过35900元。《意见》按照省文件要求,对2021年1月1日以后首次就业的新市民,不再设收入线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年限限制。根据市就业办数据初步统计,放宽条件后,市本级每年可纳入保障范围的新就业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达8000人以上,受益面较以往明显扩大。
提标!进一步提高租赁补贴标准。烟台市原先对新市民实行定额发放租赁补贴,每户补贴标准统一为240元/月,发放期限最长为36个月。《意见》充分考虑学历层次、家庭成员数量等因素,分级提高了租赁补贴标准。其中,对新就业无房职工,每户租赁补贴起点确定为300元/月;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起点增加至400元/月;家庭成员数量超过1人的,每增加1人再上调50元;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统一提高至300元/月,政策“含金量”大大提高。
增效!多渠道保障增加政策实效。在新市民租赁补贴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意见》提出拓宽共有产权住房、长租房等多元化保障渠道,确定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对象从户籍保障家庭扩大到新市民群体,鼓励运营企业向新市民提供小户型、低租金的长租房定向出租,租赁补贴资金可直接支付给出租方,承租人负担房租与补贴的差额部分。上述多渠道保障方式,是在省文件基础上的延伸和创新,为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提供了更多选项。
此外,《意见》还就完善申请审核机制、及时兑现保障待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各区市工作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省有关政策精神,2020年12月31日以前就业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仍按照2020年《烟台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执行。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其天
为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动各类事故隐患彻底整改,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烟台市应急管理部门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近日,向20家企业开出了高额罚单,罚款数额都在2万元以上,最高达21.45万元![详细]
扩大政策收益面!烟台新市民住房保障政策7月1日起施行[详细]
6月1日上午,由烟台市委宣传部、市关工委、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主办的少先队烟台市“红领巾向党 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队日暨新队员入队仪式在芝罘区鲁峰小学举行。烟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于永信出席活动,并为广大少年儿童送上节日的祝福[详细]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是孩子们最快乐的日子。但对11岁的宋佳峻来说,却只能在家里的床上躺着,头部还时不时不受控制地朝后抽搐。[详细]
转眼已经到夏天2021烟台夏季惠民车展倒计时啦![详细]
为加强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作发布低俗违法广告行为,净化烟台市广告市场,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即日起将开展低俗违法广告整治行动,整个行动分三个阶段,至11月结束。[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