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5-6016688

投稿信箱:ytnews@dzwww.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旅游频道 > 乡村旅游资讯

枣庄4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 值得一去

来源:趣游山东   编辑:   2017-06-30 14:54:00   作者: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山东省文物局两部门公布了山东省第四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枣庄4镇入选。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资源和精神财富。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利用,不仅可以传承优秀文化,更能增强人民群众的民族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对促进村镇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要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批准公布以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在一年内组织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以保护规划为依据,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枣庄这四座历史文化名镇,值得一去。 
  1、山亭区西集镇 
  西集镇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曾经历了商代暨国、春秋时期小邾国、倪国、滥国等四国,留下了普照寺、梁王城、扳倒井、神山汉墓群、郳国故城、龟山寨、建新遗址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该镇北有巨龙河,南有凤凰山,西有普照寺,东有梁王城,现已形成“一山一水,一寺一城”独特的历史文化景观。

 
  全镇拥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0处,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3处、市级6处;伏里土陶被列入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伏里土陶商标被评为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09年被列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西周水牛樽”、“蟾蜍”等土陶艺术品,流入世界26个国家和地区,9件伏里土陶新作在上海世博会上展出。

 
  西集镇结合实际,积极打造龙河湿地的水文化、乡情海养生谷的养生文化、伏羲故里的伏羲文化、苏鲁抗日义勇总队成立旧址的红色文化、普照寺民俗庙会的佛教文化、梁王城(郳国故城)的小邾国文化和倪氏颜氏文化、西集羊肉汤的饮食文化。经过不懈努力,终获成功,这次被评为山东省第四批历史文化名镇。

 
  2、山亭区北庄镇 
  北庄镇素有鲁南“旅游大镇”之称,有着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旅游开发条件得天独厚。境内有七十二崮之首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抱犊崮,有国家级地质公园熊耳山地质公园,两个国家级公园呈东西相对之势。熊耳山国家地质公园属泰沂山脉特殊的崮型山体岩溶地质结构,集群崮、双龙大裂谷、卧虎洞、龙抓崖、崩塌地质灾害遗迹等自然景观为一体,堪称"天造地设、鬼斧神工"之作。

 
  近代在抱犊崮发生了震惊中外的“民国第一案”,现代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这里又是革命先辈的抗日根据地、党组织建立纪念地,鲁南地区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就在这里诞生。

 
  3、山亭区冯卯镇 
  位于山亭区西北部,西与滕州市毗邻,北与邹城市接壤,山东省十大水库之一枣庄市最大的水库——岩马水库纵贯镇中心地带,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山区水乡风貌。

 
  冯卯镇最具特色的文化古迹是独孤城。该村因古代有独孤王城而得名。明、清《滕县志》皆有所记载“独孤城,在县东北六十里,杞王女城东北隅,周三里。”即此独孤城。原滕县文物部门曾对此作过考证。依据出土文物及其古城特征,判断独孤城为秦汉之际的古城遗址。村以城得名,称为独孤城,今俗称之为“ 独古城”。

 
  
  该镇先后被授予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山东省最美旅游风情小镇、山东省卫生镇、山东省生态镇、山东省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山东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镇、山东省信息化扶贫示范镇、枣庄市平安镇街、枣庄市五好乡镇党委、枣庄市生态文明镇、枣庄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等多项荣誉称号。 
  4、薛城区邹坞镇 
  邹坞镇位于枣薛城市带中部,为明清历史古镇,邹坞镇历史悠久,人才荟萃,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境内“九庙石桥七十二座瓷窑”名扬中外,中陈郝古瓷窑址被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江北第一窑”之称。

 
  在邹坞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有西汉时期安阳故城遗址,有大规模的汉代墓群——墓山墓群,有隋唐时期具有“江北民间第一窑”美称的中陈郝瓷窑遗址,有建于唐期的中陈郝石拱桥——罗锅桥,有远近闻名的泰山奶奶庙……中陈郝村陶瓷遗址经专家鉴定,是迄今中国北方最大,最古老,最完整的陶瓷遗址。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力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