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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慧慧 通讯员 丁磊 烟台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秩序,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方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报送技术服务相关信息,烟台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对全市各级职业卫生监督科室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予以公布。
烟台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要求在烟台市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服务机构须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报送相关信息,一般为开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开始前一周内报送,特殊情况可以缩短为三日内报送。注册于烟台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须向所开展技术服务所在地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报送相关信息。非注册于烟台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烟台市辖区内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须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向烟台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和技术服务所在地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报送相关信息。信息报送可以采用电话、电邮、传真等多种形式,报送信息须包括拟开展技术服务的用人单位名称、技术服务内容、开展时间、参与人员等内容。
法律链接: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认可的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并接受技术服务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及时报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内容、时间、参与人员等相关信息。”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按规定向技术服务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信息的;”
附:烟台市各级职业卫生监督联系人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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