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交通协管员招考简章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07-09 17:54:00
为进一步加强烟台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烟台市实际,将公开招聘道路交通协警(以下简称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身高1.70米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0年8月1日至1997年8月1日期间出生),男性,具有高中(或相当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含烟台市各县市区)。
5、符合条件的部队退伍复员军人、零就业家庭人员或就业特困群体将优先招用。
二、招聘数量
男协警50名。
三、相关待遇
协警被录用后与烟台东大劳动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排到芝罘区、莱山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从事交通管理协勤工作,每月工资为2150元(以后每年根据烟台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比例定期增长),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统一配发服装,享受带薪年休假,定期参加体检。工资及保险纳入市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政审、试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5年7月23日— 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报名地点设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楼,乘坐7、10、17、19、23、51、52、55、57、62路车至烟台人力资源市场和体育公园站点下车)。
2、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失业证(或报到证)、户口簿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等材料报名。报名时,交近期白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时须本人到场,由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身高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人员可下载打印报名表,填写后持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经资格审查,如果最终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招收数2倍以上的,根据符合条件的实际报考人数按照1:2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收名额。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分别占60%、4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基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体能素质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均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测评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引体向上。
体能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计算应考人员体能测评成绩。体能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用资格。体能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将体能素质测评达标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取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如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高低递增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按照有关政审程序对其家庭成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拟招聘为道路交通协警的,由派遣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6297927 6921136
本次报名结果及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通知请查询:
烟台交警网:http://www.ytjj.gov.cn
烟台就业网:http://www.ytld.gov.cn
责任编辑: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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