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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娜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08-11 16:28:00   作者:

  姓名:王胜娜

  性别:女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78.10

  学历:大学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单位及职务:栖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王胜娜同志事迹简介

  王胜娜,女,2002年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院,同年8月考取省选调生,分配至栖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科长,现任公诉科科长。从事检察工作10余年来,她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先后被烟台市检察院评为“公诉业务能手”、“司法口才业务能手”、“烟台市十佳公诉人”,在栖霞市第三届“巾帼十杰”评选中被评为“巾帼十杰”,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记功、嘉奖。

  她一直战斗在办案一线,十年来共办理公诉案件900余起,追诉漏犯50余人,追漏罪30余条,改变案性20余件,无一错案,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她公正执法、明察秋毫,办案不迷信鉴定,注意抓案件细节,确保了案件质量。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她凭借丰富的知识和办案经验,大胆质疑,推翻了原来的伤情鉴定,终于还了当事人一个清白,也防止了一起错案的发生。她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适用平和司法程序结案28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办理一起兄弟间的轻伤害案件时,她耐心细致地做工作,终于使双方握手言和,化解了兄弟间多年的积怨,得到了当事人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工作中,她坚持业务学习不放松,主动向书本学、向专家学、向老同志学,还先后自学了会计学、心理学等学科,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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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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