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发展 合唱繁荣
来源:音乐周报 编辑:陈茴茴 2016-10-30 11:28:00
10月12日,中国合唱协会在北京音乐厅二楼召开了庆祝中国合唱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座谈会,中国合唱协会主席团成员、常任理事、各地合唱协会代表以及国内外合唱相关人士参与会议并进行座谈。
历程 从小众品味到大众爱好
中国合唱协会现任理事长李培智在座谈会开始时说,在北京音乐厅举行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座谈会和音乐会很有纪念意义,在1986年6月5日,中国合唱协会前身——北京合唱指挥学会就是在北京音乐厅成立。他在发言中概括总结了协会成立三十年来的工作成果以及推动国内合唱发展的历程。他表示,三十年来中国合唱协会一直致力于推动中国合唱的发展,从一开始的小众品味发展成了现在的大众爱好,协会组织、举办的各种比赛、展演、培训蓬勃发展,针对合唱指挥的培训班是对国内因现行教育制度导致的合唱指挥“稀缺”的有效补充,合唱作品创作方面推动了新作品的产生。合唱协会三十年来坚持的一条道路、一个梦想,即尽快普及中国合唱,迎头赶上国际水平。成绩的取得也缘于协会对几方面的坚持:专业与业余相结合;推广合唱以普及而不是牟利为目的;走团结之路;紧跟时代的发展。李培智强调,目前国内合唱呈现出“一老一少”(老年合唱与青少年合唱)两头发展火热,大学、中小学发展蓬勃趋势。然而,从合唱大国如何走到合唱强国还有多远,是国内合唱人需要深思的问题。真正喜欢合唱、投入合唱的人群在总人口中占到的百分比多少,合唱是否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距离合唱强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他表示,只有坚持做,才能离目标更近。“三十年,是长征的第一步。”
发展 立足普及 多元发展
三十年间,中国合唱协会创办了《合唱通讯》、《合唱艺术》报纸和刊物,举办了多期合唱指挥培训班,成功承办了第三届北京合唱节,策划创办了中国合唱节、“晚霞情”老年合唱节暨《永运的辉煌》中国老年合唱节、中国童声合唱节、中国企业职工合唱节、全国教师合唱节,协会还在北京举办了合唱新作品音乐会、金帆音乐厅星期音乐会和《京华之声》合唱音乐会,举办了“走进欧洲合唱音乐”讲习班,邀请国际合唱指挥大师举办大师班等。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引领,全国的合唱活动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为强化合唱艺术在全国范围普及与提高,尤其是带动欠发达边远地区合唱活动的开展,中国合唱协会在举办各类大型活动的同时,还与各地政府、合唱组织联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合唱活动,如各种合唱比赛、展演、交流研讨会、工作坊;开展“北京高校、社会力量单位参与小学体育美育发展工作”,在各地建立合唱基地等。
经过三十年的努力,协会在普及、提高方面的推动都颇见成效。中国合唱协会童声合唱委员会主任孟大鹏在座谈会中谈到,三十年来,童声合唱发生了巨大变化,这里面与协会的许多推动是分不开的。首先是区域发展有所改变,以前的北京、上海为中心,现在中心开始变化,广东童声合唱非常厉害,福建、浙江也都涌现一批出色的童声团,不仅在当地表现出色,而且在国际上也有抢眼表现;其次是优秀童声团队的表现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打响了名声;第三是童声合唱的发展促使了教育主管部门发生改变,譬如由简谱逐步改为五线谱的普及等等。
情感 难忘三十年
当天座谈会也使得许多在中国合唱协会工作多年的同仁们感慨万分。协会奠基人之一、“元老级”合唱指挥严良堃老先生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到场,托人为协会成立三十年送来了题词:“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寄托了对协会的期望与祝福。协会群众合唱委员会副主任、女中音歌唱家李克向协会展示并赠送了自己收集、整理、刻录的关于原中央乐团合唱团(中国交响乐团合唱团前身)演唱及严良堃指挥的大量珍贵合唱音频资料。说起严良堃、秋里、聂中明等几位老指挥对中国合唱事业兢兢业业、不求回报的付出,李克、孟大鹏都不由几度哽咽,李克更是流着眼泪讲完了自己的感受。85岁的冯婉珍女士作为协会奠基人之一,见证了中国合唱协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被称为“协会一枝笔”的她参与了协会大大小小的事务工作,直至因身体原因导致眼睛失明才逐步减少,能够见证协会走过三十年,古稀之年的她抑制不住地激动。作曲家、指挥家张以达充满真挚情感地提出“珍惜合唱、远离低俗”,表达对合唱作品做好艺术化处理的希冀。
责任编辑:刘鲁民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