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友梅办学的基本特色——以国立音专为例
来源:音乐艺术 编辑:黄旭东 2016-12-22 14:52:00
7.建设起了一套规范化的艺术实践制度
学校明文规定,凡本校学生,均有出席演奏会之义务。演奏材料过多时得增加演奏会次数。全校性的优秀生演奏会每学期举行一次,春季以4月底、秋季以11月底为演奏期,以表学生成绩。学校专门成立音乐会委员会负责办理全校演出事宜。(详见《试谈“国立音专”时期规范化的学生演出制度》)
8.经费拮据,精打细算,一切为了教学,全校收支公开
当年教育部对“音专”的经费卡得很紧。规定应给6万元开办费,每年经常费5万元,不但始终没做到,而且该发的经常费还一再克扣。学校第一学期预定的每月经费3000元,1927年11月开办时计划招收50人,但招生太迟没有招足,政府立即扣去400元,改为2600元。第二学期招足了,每月也仅仅领到3060元。不但应给的没有给足,还要拖欠。比如1931年度竟欠六个半月经费,学校如何运转,困难可想而知。但是,萧友梅带领大家,极力撙节,1929年度以后,学校已有5500余元的仪器及乐器,价值约6000元的书籍,2500元的校具,学生增加到90余名(照当时的经费只能收80名)。
经过几年的精打细算,学校有了一定的结余款。别的学校,有的买了汽车;“音专”没有汽车,照例可以买。但萧友梅考虑到学校还没有一台可供音乐会使用质量比较好的钢琴,于是就用这笔钱买了一架德国造的伊巴赫牌三角琴。据廖辅叔先生说,上海音乐学院将其作为珍贵的历史文物保留。可惜前几年就听说这架琴已找不到了(但愿是谣传)。
当年如何使用节省下来的钱,也要开会研究。比如,1930年6月13日在主持召开的第8次校务会议上,对1929学年度的结余款2300元的使用,经过讨论,决定作为添置办公用具和购买书谱、乐器所用。
“音专”每个月的收支情况,均向全校师生公开;在校刊《音》上登载。这在当年国民政府时期的教育界,据说是绝无仅有的。而在今天的中国教育界也是没有一所学校做得到。
如今虽然时代不同了,但中国8大专业音乐学院的领导和老师们,可否与萧友梅办的“音专”对比一下,看看哪些仍然值得今人学习、继承与弘扬,哪些应该毫不留情地摒弃。
作者简介:黄旭东,中央音乐学院萧友梅音乐教育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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