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共治”创作歌曲全国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来源:山东音乐家协会 编辑:乐音 2016-05-29 11:53:00
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在浙江实践,生动展现浙江开展“五水共治”以来取得的新成就、新变化、新气象,加快推进“两富”、“两美”浙江建设,建成文化强省,决定面向全国开展以“五水共治”为主题的歌曲创作征集评选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浙江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浙江广电集团“动听968—音乐调频”
浙江省文化馆
二、创作背景、主题:
2013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做出“五水共治”的重大决策。通过实施“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把一江清水还给百姓、把绿水青山护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努力迈向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新路。两年多来,全省上下众志成城,实现了全域全程全民治水,换来了浙江大地江河湖海新面貌,取得了治水转型的阶段性胜利。“五水共治”治出了秀水美景,治出了发展后劲,治出了百姓口碑,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奠定了良好基础。“五水共治”歌曲创作主题应紧扣浙江人民积极投身治水转型伟大工程的心路历程、时代风采、感人壮举,以及浙江大地由此发生的喜人变化,展现浙江人民“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良好精神面貌,讴歌浙江的秀美山水、独特人文,力求推出一批风格丰富、描绘传神、准确把握时代主题、深受群众喜爱、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和较大社会影响的优秀歌曲。
三、征集要求:
1.全国专业与业余的词、曲作者均可参加。
2.征集作品为2015年1月1 日以来创作(要求原创不含改编),且并未在任何评选活动中获奖的词曲新作。
3.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任何形式(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任何媒体、载体进行使用,包括词稿、曲谱、录音小样等资料)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复制、剪辑等权利),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来稿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4.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像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作品提交时必须提供作者本人手写签名的《作品原创性与法律责任声明》(附件2)。
四、活动步骤:
活动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1.第一阶段歌词征集活动,将评选出入围候选歌词20首,颁发证书,稿酬2000元。歌词作品截稿时间:2016年6月30日,入围歌词公布时间为:2016年7月中旬。
2.第二阶段歌曲创作征集活动,曲作者选择入围候选歌词谱曲(可自定歌词谱曲),寄送时需附歌曲小样,将评选出入围候选曲谱10首,颁发证书,稿酬3000元。入围曲谱截稿时间:2016年9月20日,入围曲谱公布时间:2016年10月中旬。
3.第三阶段评选推广活动,由“五水共治”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确定5首入选歌曲,颁发证书,稿酬5000元。组委会将对歌曲进行精心制作、包装,并在网络、浙江省各电台等媒体平台上播放。入选歌曲公布时间:2016年10月下旬。
入围入选作品发布平台:浙江文艺网(www.zjwenyi.cn)、浙江音乐网(www.zjmusic.com.cn)、《歌曲》杂志等。
五、报送方式及其他:
报送者可从浙江文艺网(www.zjwenyi.cn)、浙江音乐网(www.zjmusic.com.cn)下载本启事附件《报名登记表》和《作品原创性与法律责任声明》,按要求填写表格后,第一阶段连同歌词作品寄发,第二阶段连同曲谱一式三份(完整歌曲需提供录音小样)寄发,寄发至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建德路9号 邮编:310006
联系人:纪薇嘉
联系电话:0571-87029279
电子邮箱: 297879170@qq.com
“五水共治” 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拥有本次活动细则的解释权。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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