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千岛湖”优秀原创歌曲征集启事
来源:中国音协网 编辑:乐音 2016-04-24 10:10:0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弘扬时代精神,用歌声唱响千岛湖,决定举办“唱响千岛湖”优秀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即日起面向全国征集优秀原创词、曲作品。
一、活动宗旨:
以征歌活动为平台,以歌曲创作为媒介,充分展现千岛湖独特的旅游资源和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推出一批群众喜爱的千岛湖宣传歌曲,让千岛湖为新的时代、为实现“中国梦”增光添彩。
二、主办单位: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淳安县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淳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淳安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四、征集时间:
1、歌词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主办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的歌词进行评选,入选的歌词将在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www.chnmusic.org)、浙江文艺网(www.zjwenyi.cn)、浙江音乐网(www.zjmusic.com.cn)、淳安县文化馆网(www.caxwhg.com)、《词刊》、《花港词刊》等处公布,以提供谱曲。
2、歌曲征集时间:2016年7月10日至2016年10月10日,欢迎首选公布的入选歌词谱曲,用入选歌词以外的歌词谱曲的歌曲作品也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反映千岛湖的秀丽景色和风土人情,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旋律优美、特色鲜明、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具有强烈的时代感。
2、作品的题材、体裁、形式(包括独唱、重唱、合唱、小组唱、表演唱等)和风格不限,特别欢迎创意新颖,具有较高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的作品。
3、应征作品限于2014年1月之后的原创新作,并未在国家级征歌评选中获过奖。
六、投稿方式:
1、每位作者应征作品不超过3首。
2、歌词、歌曲作品需提供A4纸打印稿2份,其中一份请注明报送者本人以及合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与邮编,也可用作品的电子版(jpg或pdf格式均可)应征。歌曲作品欢迎附录音小样(可发送至邮箱)。
3、参评作品请寄: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阳光路3号淳安县文化馆“唱响千岛湖“征歌办公室收,邮编:311700。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571-24815932。
电子邮箱:yuyuan1129@sohu.com。
七、奖项设置:
1、歌词作品:
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
二等奖3个,奖金各6000元;
三等奖6个,奖金各3000元;
优秀奖10个,奖金各1000元。
2、歌曲作品:
一等奖1个,奖金30000元;
二等奖3个,奖金各20000元;
三等奖6个,奖金各10000元;
优秀奖10个,奖金各5000元。
获奖歌词不参加歌曲奖项的奖金分配。
八、其它事项:
1、主办方对入选作品享有版权、发行权、媒介信息传媒权,同时作者享有署名权。
2、本活动启事的解释权归本次活动主办方。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淳安县人民政府
二O一六年四月八日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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