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歌草原-唱响中国梦”原创歌曲创作征集活动启事
来源:中国音乐家协会 编辑:乐音 2015-07-30 15:44:0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打造唱响兴安的精品力作,推进兴安盟文学艺术事业的发展,特面向全国开展“放歌草原-唱响中国梦”歌曲征集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全国性的征歌,创作出内容健康、旋律优美、特色鲜明、群众喜爱,体现时代特色、彰显兴安风貌的原创优秀歌曲作品,大力宣传兴安盟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通过这次征歌活动,打造兴安文化品牌,树立兴安盟新形象。
二、主办单位
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共内蒙古兴安盟委宣传部、兴安盟文联
三、作品要求
1、创作内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紧围绕“放歌草原-唱响中国梦”的创作主题,包括赞美兴安秀丽的自然风光、丰富的民俗和地域风情、悠久的人文历史、反映兴安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丰硕成果,讴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年来兴安大地发生的巨变,谱写兴安人民的情怀与梦想。
2、作品风格体裁、题材不限、形式多样,要求积极向上、旋律优美、风格新颖、具有浓郁民族和地域特色,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富有时代气息,易于传唱和普及,能充分反映出歌词所表达的思想内涵。
四、征集要求
1、全国专业与业余的词、曲作者均可参加。每人限报3首参赛作品。
2、创作时间:要求为近十年来创作的作品;兴安盟作者为2011年8月以后新创的作品;兴安盟特邀的外地作者创作并已付稿酬的作品不参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3、报送作品需提供完整的歌曲曲谱,最好带录音小样(音频CD,mp3或wav格式,不大于30MB)。
4、报送作品必须是未正式发表、出版发行及公开演出,未在任何评选活动中获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5、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任何媒体、载体进行使用,包括词稿、曲谱、录音小样等资料)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复制、剪辑等权利),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五、报送方式
参赛者需先从中国音协网站(www.chnmusic.org“活动启事”栏目)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参赛选手著作权承诺书,按要求填写表格后,连同作品曲谱一式两份(如有录音小样,需同时报送),邮寄到: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 中国音协“放歌草原”征歌办公室,邮编:100083,联系人:李菲,电话:010-59759638。
兴安盟参赛作者可直接送达或邮寄到兴安盟委宣传部文化科。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综合办公楼1619室,邮编:137400,联系人:李世联,电话:0482—8267619(信封上请注明“放歌草原”字样,送达或快递均可)。
参赛稿件及CD小样请自行留档,恕不退还。
六、奖项设置
活动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中国音乐家协会组织评委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共计三轮评审。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首,奖金3万元;二等奖2首,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3首,奖金各1万元;优秀奖6首,奖金各3000元。词、曲作者4:6进行奖金分配,均颁发获奖证书。另外,评出入选作品12首,发放证书。
“放歌草原-唱响中国梦”原创歌曲创作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国音乐家协会
中共兴安盟委宣传部
兴安盟文联
2015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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