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华志杯”第一届中山禁毒好歌曲大赛的通知
来源:中国音协网 编辑:乐音 2015-07-16 15:13:00
各镇区禁毒委、市禁毒委成员单位:
为充分运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拓展禁毒宣传教育的参与面与受众面,不断提高我市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特举办“华志杯”第一届中山禁毒好歌曲大赛活动(以下简称“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山市委宣传部
中山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中山市禁毒协会
中山市音乐家协会
中山市禁毒志愿者总队
协办单位:中山市娱乐协会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
中山广播电视台
中山网
冠名单位:中山市华志模具精密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二、大赛口号
我歌唱,我拒毒,我健康
三、大赛安排
(一)报名:即日起至2015年9月20日止
(二)新闻发布会暨宣传车队巡游起步仪式
1.时间:2015年6月26日上午10:00
2.地点:市利和广场
(三)初赛(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初赛场次)
1.时间:2015年9月26-27日晚上7:30
2.地点:中山市华志模具精密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广场(开发区健康基地)
(四)决赛暨颁奖晚会
1.时间:2015年10月18日晚上8:00
2.地点: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大剧场
(或中山广播电视台录播厅)
四、大赛对象
年龄为5周岁以上的广大音乐专业的或业余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区域不限。
五、大赛组别
(一)儿童组:年龄5-10周岁
(二)少年组:年龄11-17周岁
(三)成年组:年龄18周岁(含)以上
六、参赛要求
(一)原创、改编、非原创禁毒歌曲均可参赛。
(二)参赛歌曲必须要以宣传毒品严重危害、讴歌禁毒战线英雄集体和个人、反映禁毒工作重大事件、颂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为主题,思想性强并有较强的艺术性、观赏性和教育性,具有一定的传唱性。
(三)参赛歌曲时长限定在4分钟以内。
(四)歌唱形式限定为独唱、对唱(2人以内),组合唱(4人以内),比赛时可安排伴舞,但不计入得分。
(五)同时为鼓励原创禁毒歌曲参赛,大赛将给予适当加分,并评选出“第一届中山禁毒好歌曲十大原创作品”;选手报名时须为所唱原创歌曲的首唱者,并有词曲作者提供书面授权证明;如有剽窃、抄袭行为,后果自负。
七、具体步骤
(一)报名:即日起至9月20日。各有关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积极报名参赛,比赛以各镇区禁毒办或学校等为单位,要求每个单位至少可推荐1-2个优秀原创作品参加海选;为增强社会广泛参与性,大赛也接受符合条件的个人报名。
(二)初赛:9月26-27日。评委现场根据作品和演唱总体综合评出24首禁毒好歌曲进入决赛(儿童组6个,少年组8个,成年组10个;各组入选数量主办单位可根据参赛作品分布情况进行合理调剂),10月上旬将在中山市禁毒办等相关官方网站上公布进入决赛作品和选手名单,同时也将电话通知到个人。
(三)决赛:10月18日。由专家评委对进入决赛的原创作品和演唱歌手进行现场综合评选,决赛结果将在决赛当晚进行公布。
八、奖项设置
(一)歌手奖:评出“第一届中山禁毒好歌曲十大歌手奖”(儿童组2个,少年组3个,成年组5个),每名歌手奖金4000元;其他14名歌手均为“第一届中山禁毒好歌曲优秀歌手奖”,每名歌手奖金1000元;均颁发奖杯和证书。
(二)作品奖:评出“第一届中山禁毒好歌曲十大原创作品奖”;每首作品奖金5000元,词曲作者按5:5分配,均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组织奖:根据有关单位宣传发动和组织统一报送的作品数量、质量和时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选优秀组织单位10个,颁发奖牌和证书。
九、报名办法
(一)电子邮寄:将报名表、原创词曲作者授权书(参加决赛时需要提交正本)、词谱、伴奏等材料于2015年9月20日前发送大赛指定的邮箱:yyjxh2015 @163.com,音乐伴奏文件需命名为:参赛组别+选手姓名+作品名称+手机号码,如:少年组+张三+《中山禁毒好》+123456789。
(二)实物邮寄:中山市石岐区豪程北路5号中山市文联文艺家活动中心三楼311室,邮编:528403,联系人:赢子歌、周老师,联系电话:18900156908,13924948829。
(三)参赛者需提交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决赛时须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验证。
十、相关事宜
(一)大赛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活动期间的创作、交通等费用由推荐单位或个人自理。
(三)活动期间往返赛场途中的安全工作由参赛推荐单位或个人负责。
(四)参赛作品获奖后,主办单位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予以修改、谱曲;对所有参赛作品、音像资料、肖像、图片资料等拥有使用权、播出权、出版权、发行权、解释权及宣传权等。
十一、组委会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山市禁毒协会。联系人:李可欣、葛敏。办公室电话:0760-87161648传真号码:0760-23188901邮箱:邮箱:yyjxh2015 @163.com。
十二、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从为开创我市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的高度予以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发动,让更多人员参加到本次比赛活动中来。
(二)各有关单位需加强对此次比赛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广大禁毒歌曲原创作者、歌手提供良好的艺术展示平台和营造浓厚的赛事气氛。
中山市禁毒委员会
2015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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