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鲁民
曲目要求:
本次比赛均为现场比赛;
参赛选手可演奏独奏或合奏曲目;除此之外,参赛选手可额外提交一份原创钢琴曲目;
各个部分的参赛曲目要求如下:
单个/两架/三架钢琴:
1. 参赛选手可演奏任何风格的钢琴曲目(注意:单个/两架/三架钢琴均可,第三架钢琴仅在空间和分配的允许的情况下才可用);
2. 大赛组委会允许参赛选手即兴表演;
3. 一首或多首曲目均可,演奏总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
4. 无最短曲目时长要求,即使选择了一首短乐章,也可能赢得一项或多项奖项;
5. 若参赛选手完美演奏风格多样的作品,将增加获奖机会;
6. 参赛选手无需演奏完整的乐章或多乐章(如奏鸣曲、组曲),允许演奏单个乐章;
7. 组委会不建议参赛选手演奏节选曲目;
8. 选手可自行决定是否重复演奏。
合奏:
1. 曲目时长:30分钟,包括:
1)一首不超过15分钟的钢琴独奏曲目表演;
2)一首不超过15分钟的钢琴合奏曲目表演(不包括协奏曲):
2. 若参赛选手演奏独奏曲目和合奏曲目,须分别提交报名表。
作曲:
1. 曲目时长:不超过7分钟;
2. 参赛选手可提交任何风格的原创钢琴乐谱(使用Finale或Sibelius导出PDF格式 );
3. 原创钢琴曲目可为:
1)钢琴独奏曲目;
2)钢琴合奏曲目:一、二或三架钢琴均可(第三架钢琴仅在空间和分配的允许的情况下才会被许可),合奏曲目不超过三名演奏者;
3)钢琴和任何其他乐器的组合形式亦可(任何范围/风格均可)。
4)参赛选手为钢琴和声乐创作的曲目不需要提供歌手;音乐节导演将安排一名或多名专业歌手演出钢琴/声乐曲目。
备注:
所有曲目必须背谱演奏,选手需充分准备表演曲目;
参赛选手须严格把控演出时间,评委有权随时中断参赛选手的表演;
参赛选手须保留组委会推荐的原版曲目,不得对其进行删减和改编。
比赛规则:
1. 请仔细阅读并完成报名表的填写;报名表务必完整精确;
2. 信息不全或者信息失真的报名表组委会不予接受;
3. 一经提交报名表,即视为同意本次比赛全部的规章制度;
4. 超过规定年龄的参赛选手组委会不予受理;
5. 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6. 报名截止后,所有的参赛曲目均不允许更改;
7. 组委会有权根据选手提交的个人简历、报名资料,以及其参赛表现,选拔参赛选手;
8. 组委会仅邀请前40位报名的钢琴选手参赛,请有意参赛者尽早报名;若超过规定人数,其余申请人则进入候补名单,若此前有钢琴家取消报名,则候补钢琴家将有机会参加本次钢琴节;
9. 选手报名参加钢琴节,即表明接受组委会利用选手在音乐节的照片和录像作教育、宣传(如发布在官网)和集资之用;
10. 本次比赛评审面向公众,免费开放;
11. 参赛选手获奖的最基本条件为:
12. 大赛组委会鼓励参赛选手穿着合身的正式或半正式服装演奏;可以选择长裙或小晚礼服;
13. 参赛选手将在音乐节开始前一至两周内知晓自己的评审时间;
14. 比赛评审时,选手可自行决定曲目的演奏顺序;
15. 参赛选手选择的曲目风格越多样化,获奖的几率越大;
16. 评委将根据选手演奏的曲目难度和完成度来决定选手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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